66岁那年,父亲再婚,女儿给套房1间,继母要儿子的房子,女儿想太漂亮
66岁时,李大爷再婚,选择了56岁的肖玉华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 为了给两人一个温暖的家,李晓岚主动买了一套房子,送给了父亲和继母。
然而,在李大爷不幸去世后,房地产问题引发了纠纷。 萧玉华突然改学,与李晓兰争夺房产,企图转让给自己的儿子。 李晓兰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并要求赔偿4万元。
在网络上,不少网友纷纷表达了对李的立场的支持,认为她应该得到公平对待。 为什么?
这一争议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人们普遍认为李光耀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 这是因为,在这个感人的家族故事中,李晓岚以极其慷慨的姿态购买了房产,让李叔叔和萧玉华能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然而,突然的变脸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尤其是当萧玉华试图将财产交给自己的儿子时。
网友指出,李小兰在家庭中起到了支持和奉献的作用,买房是建立在对家庭的爱和责任之上的。 在这个过程中,她为了维持家人的温暖,牺牲了自己的一些利益。 因此,当出现纠纷时,许多人倾向于支持李,认为她应该得到公平的对待和补偿。
这个故事引发了人们对家庭责任和家庭关系的深刻思考,成为社会上财产继承和家庭纠纷的典型案例。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个家庭故事教导人们在家庭关系中坚持原则,尊重彼此的努力,以实现和谐的家庭共处。
20年前,一位名叫李大爷的绅士在熟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年过半百的萧玉华。 当时,李大爷已经独自抚养了三个女儿,前妻也已经去世多年。 而萧雨华也经历了离婚的波折,独自抚养两个儿子辛辛苦苦,早已与前夫分道扬镳。
虽然两人相差十年,但他们共同的苦难已经成为一种美妙的纽带,让他们对彼此感觉良好。 短暂的相识后,两人决定进入结婚宫,并完成了领取证书的仪式。
新婚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牢固,两人都享受着退休金带来的安心。 更令人欣慰的是,他们的孩子也和睦相处,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在重要的节日里一起庆祝快乐的时光。 这样一幅幸福的画面,成了他们生活中温暖的一部分。
这个感人的故事要从20年前说起,当时李叔和萧玉华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然而,一个多月前悲剧袭来,李大爷去世了,生活一下子变得面目全非。
悲痛欲绝的肖玉华向电视台求助,揭露了李的冷漠行为。 李大爷死后,李晓兰居然让萧玉华离开,这让人对她的心狠手辣感到懵逼。
萧雨华的家变得陌生冷漠,她在电视台哽咽着诉说着这20年来两个人相爱的细节。 然而,李晓岚的继女却提出了一个难以置信的要求,要求肖玉华将财产转移到李晓岚的名下,否则她就会被赶出家门。
这栋80平米的房子是婚后购买的,登记在李大爷名下。 萧玉华坚信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李晓兰作为继女,无权将她赶出家门。 为了解决纠纷,萧玉华决定带大家去李晓岚的工作地点。
在李的职场,她对肖玉华很生气,声称自己对她好了很多年,但小玉华贪心不悦。
李晓兰领着众人回到家里,拿出一份购买合同,上面确实写着李大爷的名字。 不过,她解释说,房子是自己用自己的钱买的,甚至还借了姐姐4万元。
原来李晓兰是个孝顺的女儿,为了让父亲和继母过上好日子,她主动买下了这套房子,自己装修了一下。 李晓岚知道父亲辛辛苦苦养育了三个女儿,为了让她们的生活过得更好,她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栋80平米的安置房。
虽然房产登记在李大爷名下,但其实是李小兰个人的心血和努力。 当初,为了符合单位的规定,她甚至同意了借用自己名义登记的合同,让房产只以李大爷的名义存在。
这个感人的故事,不仅展现了家庭中的纠葛和感情,也让人深刻思考家庭与财产之间的错综复杂。
李晓兰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向姐姐借了4万元。 由于父亲和继母组成了一个复杂的重组家庭,双方都有自己的孩子。
姐姐私下里提醒李晓兰:最好提前约定,以免日后因为房产问题引起纠纷,影响家庭关系。
于是,李晓岚起草了协议,召集全家人商量。 协议内容如下:
这处房产由伊莱恩·李(Elaine Lee)支付,并交给了她的父亲和继母,让他们在未来一百年内居住。 虽然财产登记在父亲的名下,但与父亲、继母和其他子女无关。 父亲去世后,财产将转让给李晓兰。 ”
当时,父亲、继母和两个姐姐都同意并签署了协议。
一个月前,李大爷去世了,处理好相关事务后,李晓岚特意找到萧玉华说:“你可以继续在这里住到一百年后。 如果你担心寂寞,不想一个人住,你也可以搬到我家,我们住在一起,房产可以出租给你。 ”
前提是,肖玉华需要按照之前签署的协议,协助将房产转移到李晓岚的名下。 然而,让李晓岚没想到的是,萧玉华居然改变了主意,拒绝说:“房产是我们婚后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想分一半。 ”
李晓兰当然不愿意,但无论她怎么劝,萧玉华都不肯配合。
这激怒了李晓兰,她怒道:“你要是不配合,我就搬进去,把你赶出去。 ”
萧玉华也生气了:“我老公刚死了,继女居然想把我赶出去。 两人为此发生了争执。
面对年迈的萧玉华,李晓兰觉得自己不容易,她愿意妥协,只要萧玉华同意转让财产,她愿意支付4万元作为补偿,她可以活到百年后。
萧玉华本来是答应的,但是他去了大儿子家,回来的时候,他又不答应了。 说到这里,李晓岚突然告诉大家:结婚20年后,继母一直对大家都很好,这次她突然翻脸了,大概是因为大儿子。
随后,大家纷纷联系上了萧雨华的大儿子。
大儿子自信地说:我妈嫁李家20年了,照顾李大爷20年了,就算是保姆,也要4万多。
李小兰的丈夫不满地反驳道:这20年来,萧玉华并没有给李大爷太多的关注和照顾。
说着,李小兰的老公翻出了一段**:李大爷病重后,女儿们轮流擦洗身体,萧玉华躺在床沿上。
大儿子强硬地说:房子本来是我妈和李叔的联产,要想把房子转让,必须和我妈分一半。
李晓岚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说:房子是我自己买的,交给他们住,大家签了协议,放弃了继承权。 没想到,萧玉华突然喊道:当时,那份协议不是我自愿签的,是被李晓兰逼迫的......
话还没说完,李晓岚就情绪激动地喊道:你怎么能这样? 处理完我父亲的葬礼后,我们仍然为你感到难过,并把剩下的6万丧葬费交给了你。
在李晓岚看来:丧葬费本来应该由三女儿和萧玉花分担的,三姐妹也没要一分钱,都给了萧玉花。
结果,萧玉华不满足,现在还背信弃义,要和李晓岚争夺房子。
萧玉华的小儿子也坦言:妈妈不该这样,两家关系僵化了20年,但妈妈没办法,一切都是大哥的意思。
随后,李晓兰去咨询律师,律师说:当时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这套房子是李晓兰一个人的,她愿意赔偿4万块钱,已经是仁义了。
双方都认为自己是有道理的,没有向对方屈服,争吵激烈。
经过劝说,李晓岚还是提议:房子转让给李晓岚后,萧玉华搬出去就要赔偿4万元,如果继续活到一百年后,只能得到2万元的补偿。
萧玉华断然拒绝,说:就算养狗20年,也要交4万多元。
所以,我要为我20年的奉献讨回公道,4万元太少了,就算我想补贴2万元给李晓兰,只要你把房子给我就行。
不管大家怎么劝她,萧玉花都只愿意要房子,李晓岚气得不想再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在大儿子的支持下,小玉华起诉了李晓兰,李晓兰决定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她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栋80平方米的房子应该属于李氏的名下。 李晓岚签署的两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肖玉华有责任按照协议配合转让。 肖玉华曾同意接受4万元的赔偿金,顺利转让房产,同时在未来享有长期居住权。 然而,在大儿子的怂恿下,萧玉华突然悔改,要了房产。
萧玉华自称是在为自己争取权益,但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这场争夺房产似乎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大儿子的利益。 有人对萧玉华的行为表示强烈厌恶,认为他的态度太强硬了。 另一边,也有人支持萧玉华,因为这个房产毕竟是用李大爷的配额,他们认为肖玉华有权分享部分房产。
在这种情况下,财产是否应该分割的问题是一个争论点。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