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中科院联合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及其相关内容现解释如下。
一
制定工作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高度重视专利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转化和应用。**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水平。 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国家战略科技实力和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专利研发的领跑者,也是专利转化和应用的主要供给方。 当前,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日益活跃,在高价值专利研发、助推企业发展壮大、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高校与科研机构与产业需求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专利转化申请仍存在一些困难,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有待解决。
2023年10月,**办公厅发布《专利转化与申请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将“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实现专利价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整理和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存量”为首要任务, 对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转化专利、提高专利产业化率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中国科学院等8个部门, 在充分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将于2024年1月26日正式发布。
《工作方案》对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存量梳理和盘活进行了全面部署,力争实现库存筛选全覆盖、仓储评价全覆盖、推广对接全覆盖,加大了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强度; 这对着力推进专利产业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加快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的转移和转化。 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规模大,转化潜力大。 加快梳理盘点,尽快摸底,挖掘筛选出一批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存量专利,是盘活资源、促进转型的有效途径。 第二个是有利于引导和提高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创造质量。 现有专利的产业化前景将由企业进行评估,对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的反馈,将帮助高校和科研机构更加注重从实际需求中凝聚科研问题,加强产学研合作对接,形成更多符合产学研需求的高价值专利。工业。第三个是有利于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匹配政策、服务、资本等优质资源,将帮助企业更好更快地实现专利产业化,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形成新的质量生产力和新的发展动能。
二. 二.第二
工作计划的关键要素。
工作计划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部分组成。
一是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的决策部署,确立专利振兴工作“全面盘点、筛选、储存、市场评价、分层推进”的方针,工作思路是“盘点、推广、转化”。 《工作方案》强调,要充分调动各市场主体和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盘活存量和优化增量两个方面发力,力争到2024年底实现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尚未转化的有效专利库存全覆盖, 到2025年底加快一批一类专利转化,加快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创制申请机制,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和落实率大幅提升。要努力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转化为真正的生产力。
第二个是主要任务。 它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存量进行全面梳理和盘点,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评价作用,组织企业对高校、科研机构筛选的可转换专利产业化前景进行评价反馈; 三是各地根据可转换专利的不同价值特点,对政策进行分类实施,为一值专利匹配优质资源,促进加速落地转化; 四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精准对接市场需求,输出布局更多高价值专利,完善制度机制,优化专利增量。 围绕以上四个方面,明确了相应的具体任务、职责分工和进度。
三是组织实施。 从加强组织调度、强化激励约束、做好宣传培训、加强监测考核四个方面,对确保任务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
工作方案的主线和总体思路。
专利转化申请专项行动的主线是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的产业化,也是评价专项专项行动实施成效的首要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工作计划》牢牢把握这一主线,从盘活存量和优化增量两个方面发力,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真正发挥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和引领者作用。
工作计划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平台、两个端点、三个图书馆、四个步骤”,着力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存量盘活。
“一个平台”,指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i.org.cn)。综合服务平台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准确、全面的现有专利基础数据,提供数据采集、分类整理、分析匹配、跟踪反馈等服务支持,向各方推送共享相关数据。 组织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服务机构及各类创新型企业在综合服务平台上注册,依托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地开展现有专利的盘点筛选、市场评估、转化对接等工作。
“两个端点”,它是指供求两端对专利存量产业化前景的评价,即供给侧的大学和研究所首先对自己的存量专利进行一次“自我评价”,然后需求方相关领域的企业从市场的角度进行“其他评价”, 从而加强市场导向,从而提高对专利存量产业化前景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专利转化特别是专利产业化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依托平台,搭建供需桥梁,促进现有专利落地转化。
“三库”,它是指存量专利库、专利转化资源库和专利评价专家库。 现有专利基础数据库是指由高校和科研机构现有有效专利存量组成的全面、准确的数据库; 专利转化资源库由高校、科研机构选择的可转化专利组成,对存量专利库中的专利进行盘点和“自我评价”,经“其他评价”后由企业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专利评审专家库由综合服务平台根据行业领域形成的专家组成,相关领域的专家可以对与企业匹配的专利进行评审,也可以接受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的委托,对专利转化资源库中的专利进行评审。 这三个图书馆向全国各地开放,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以及各类各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专利评价、转化和应用方面共享使用。
“四个步骤”,它是指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存量,按照综合盘点、市场评估、推广转化、优化四个步骤促进振兴工作,首先由高校和科研机构梳理盘点和筛选,再通过市场评审反馈, 将最佳价值的专利配套优质资源加速实现产业化,并根据评价反馈需求指导学校与企业精准对接,联合研究,做优优专利增量。各地在综合盘点过程中,要组织企业对已完成盘点的可转换专利进行及时评估,尽快推广转化,同时开展剩余存量专利的盘点工作。 从整体工作节奏上看,要做到“四步走”错步、错步推进,做到“盘点、提拔、转化”,做到在盘点中取得成效,在盘点工作中加快取得效果。
四
大学和科研机构如何对现有专利进行清点。
关于库存范围。 高校和科研机构将在2023年底前对本单位授权的所有现有专利进行全面盘点。 2024年及以后授予的专利将及时纳入清单范围。 重点行业和优势学科的发明专利清单应当优先。
关于清单的内容。 高校和科研机构可以采取发明人自我评估、单位集中评价等方式,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因素,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根据转让等不同方式逐一标明转化意向; 许可、自我申请或产业化,并注册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同时,标注已实施专利的具体情况等信息。 高校和科研机构可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查看需要标记的具体信息项目。
关于库存方法。 高校和科研机构可直接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盘点,也可以通过自有平台进行盘点,按照标准格式将结果和相关标注信息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 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切实发挥其内部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技术转移转化机构、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作用,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的力量,加快盘点工作进度,提高质量的盘点工作。
关于盘点的进度。 自《工作计划》印发之日起,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全面开展清单工作,及时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筛选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 2024年3月底前,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完成1-2所高校试点盘点,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专利存量的清点和储存应当取得阶段性成果。 到2024年6月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将完成所有现有专利的清查,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将完成30%以上。 到2024年底,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将完成所有现有专利的清查。
五
企业如何做好需求侧的专利评审工作?
企业是专利技术的需要者和应用者,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应产业领域的企业和专家对专利的评价,将有效促进供需对接,在做好评价的同时,选择应用场景明确、技术成熟度高的专利。 到2024年底,各地区可转化专利企业的评估工作基本完成,专利转化资源库将持续完善。
一是组织各地企业对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强、技术需求旺盛,是高校、科研机构承担专利和产业化的主力军。 这些企业对专利转化资源库中的专利能否真正产业化进行评估,并反馈相关需求,不仅提高了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也有助于促进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省级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各地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企业将对相关领域可转换专利的产业化前景进行评估,并就技术改进需求和与产业界合作意愿进行反馈, 学术界和研究。在评估过程中,企业应通过了解专利、熟悉发明人、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密切合作,加快专利技术落地转化进程。 审评结果由企业直接在综合服务平台上标注,或由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标准格式反馈给综合服务平台,丰富和完善高校、科研机构筛选的专利转化资源库,在全国范围内推送共享。
二是充分发挥专家库的支撑作用。 在高校盘点和企业评估过程中,如何对一些技术复杂的专利的产业化前景做出科学判断,需要该领域长期从事该领域工作专家的帮助。 因此,综合服务平台根据行业领域建立专家库,为企业和高校提供需求选择,充分发挥全国专家资源的智力支撑作用。 在省级有关部门的组织下,各地区相关企业在综合服务平台上注册并推荐各领域专家进入数据库,形成的专利评审专家数据库向各地开放共享。 2024年4月底,完成专利评审专家库建设。 企业可组织专家对平台推送的重点产业领域可转化专利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由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分发推送,支持各地专利转化资源库的丰富和完善。 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专利产业化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从专家库中选择相关专家寻求技术指导和服务。
六
如何促进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盘点、推广、转化”的要求,在2024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高价值专利线上线下推广,同时遴选一批高价值专利项目重点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并及时总结现有专利转化的有效模式,并加以复制和推广。
一是调动各方力量。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地方有关部门,依托专利转化资源库,搭建对接渠道,组织高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企业定期开展对接推广。 和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履行现有专利清点和转化应用的主体责任,筛选出最有价值的专利进行销售。 企业应总结细化自身需求,积极寻求与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团队对接,通过校企合作,共同推动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 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服务专长,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业务指导、能力培训等多元化公共服务,提高企业利用专利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各相关行业协会应聚焦行业共性技术需求,帮助中小企业精准获得高校、科研机构的优质专利。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中心)、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等市场化服务机构要积极参与开展技术验证成熟、路演推广、交易对接等活动,提供针对性的专业服务,提高专利对接转化效率。
二是加强分类推广。 专利转化资源库中经过高校筛选、企业评估反馈的可转换专利的价值和特征是不一样的。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会同地方有关部门落实差异化可转换专利分类政策,促进专利分类更好、更快推广和应用。 针对最有价值的专利,整合协调当地产业化、投融资等扶持政策,匹配投资机构对接、专利质押融资保险、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专项服务等各类优质资源,推动快速转型; 对于重点行业最具价值的专利,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专利池的建设和运营。 对于市场应用范围广、实用性强、适合多地多方执法的专利,实行开放许可。
三是做好落地改造。 高校和科研机构可以通过转让、许可、估价等多种方式对专利进行转化。 在选择许可方法方面,工作方案提出了关于许可类型和许可费支付方式的宣传内容。 关于许可证类型,通用许可授权给多个创新主体,有利于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技术效益,提高社会效益。 关于许可费的支付方式,通常包括一次性缴费、分期缴费、按销售额或利润分成等方式,采用入职费加佣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可以避免企业在未获得任何转化效益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过多的许可费,也保证了专利转化对高校的长期效益。 因此,建议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入职费加佣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与企业共享利益和风险。 此外,倡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专利稳定性分析,可以提高可转化专利的法律确定性,有效降低转化申请中的风险。
七
如何优化专利增量。
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存量动态形成,不断涌现的新申请和新授权专利将转化为新的专利存量。 要从源头上提升专利申请质量,优化专利增量,从根本上盘活现有专利,新增一批,改造一批,避免“前清后欠”。
首先是对精确对接的需求。 一方面,根据企业评价反馈的技术改进需求,配合企业共同开展专利技术的验证和中试,对相关专利技术进行优化和改进,提升专利产业化成功率; 另一方面,围绕企业反馈的产学研合作需求,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创技术的关键需求,以问题为导向,与企业共同攻关,开展订单化研发交付创新,生产布局更多符合行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 在部门政策方面,要突出专利的质量和产业化导向,出台有利于转化的政策和制度,清理不利于转化的政策和制度,将专利转化的好处纳入学科和科研机构的评价指标,如学科评价、 机构评价、项目评价、人才评价、职称评价;落实经费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申报制度,加强对相关专利的跟踪和监测,不断提高其产出质量和管理水平。 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内部管理方面,高校和科研机构要综合考虑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加快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申请前评价体系; 严格规范专利申请异常行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主要通过收入转换对发明人或研发团队进行奖励,从源头上提高专利质量; 探索科技成果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专利转化尽职调查豁免制度。
八
如何做好组织实施和分工工作。
部门一级。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国资委、中科院要加强统筹协调、政策协调和服务引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所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库存专利库存和转化申请的组织、动员、监督指导工作,引导综合服务平台做好支撑保障工作; 优化调整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突出专利质量和产业化导向,将专利转化效益纳入高校科研机构学科评价、机构评价、项目评价、人才评价、职称评价等评价指标。
省级厅级。 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省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国联席会议制度和专利转化应用专项行动推进机制的作用,会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高校、科研机构清查筛选的组织、动员、监督指导工作,按产业领域组织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等企业; 对全省专利转化资源库中的专利进行评估,做好综合服务平台相关数据的接收和反馈工作,搭建对接渠道和匹配优质资源,加速高价值专利转化,不断完善优秀专利增幅相关激励政策。
在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层面。 高校和科研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内部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技术转移机构、院系、发明人等各方的积极性,高质量完成现有专利的清点和筛选工作; 企业应认真组织懂技术和产品的一线员工参与评审,必要时利用该领域专家保证专利评审质量和反馈。 现有专利转让许可完成,高校、科研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办理转让登记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并在综合服务平台填写转让、许可相关信息; 现有专利在转让许可给企业后实现产业化的,企业应及时向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申请认定试点平台备案,并反馈专利产业化最终结果。
九
如何加强激励和约束以及监测和评估。
关于加强激励和约束。 各地工作措施和实施成果将是专利转化申请专项行动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试点示范市、县、企事业单位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中心)和公共服务机构在活化现有专利方面的成效,将作为其考核评价的重要因素。 **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强政策激励,对在项目安排、奖补支持、获奖申报、评审等方面成绩突出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关于加强监测和评估。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托综合服务平台,定期对各地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利清单、企业评价反馈、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并进行抽查监督; 定期收集反映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和产业化成效的相关数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方,作为各地实施成效的重要评价指标。
十
实施《工作计划》的总体时间表。
自《工作计划》印发之日起,各地要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全面启动盘点工作,同步开展对接推广落地改造工作。 《工作方案》明确了完成相关环节的期限,各地要及时开展工作,提前加快完成,特别是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尽快完成清单筛选工作,为早日推进高价值专利转化打下良好基础。
2024年2月底前,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各地要及时报告清单评估、转化、应用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典型案例和存在的问题。
2024年3月底前,各省市将指导督促一批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牵头完成现有专利清查,总结清点经验,建立工作模式。
到2024年6月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将完成所有现有专利的清查,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将完成30%以上。 各地按照“盘点、推广、转化”的要求,全面开展高价值专利线上线下推广。
到2024年底,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清单将全面覆盖; 各地区可转化专利企业评估工作基本完成,专利转化资源库不断完善。
到2025年底,加快一批高价值专利转化,加快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创造和申请机制,提升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和落地率,努力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免责声明:本文**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