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你为什么反对服务组队? 我的疑惑
前言:李昌平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组织”和“服务”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按照我国《宪法》的要求,村一级的基层治理体系应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在实践过程中,各级第一职能部门更倾向于“社会化”。 这种变化导致某些人垄断和提高价格,使农户处于相对脆弱的市场地位,从而降低了他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服务功能。 对此,李昌平提出了两个疑问:为什么**机关总是在推动事业事业的发展,而不是事业的组织? 如果用“服务”代替“组织”,社区的“自治”和“村办”会不会被“**”所取代,只靠“**”的“财政资源”来支持农村“农村”的发展? 下面将进一步讨论这两个问题。
服务组织与服务社会化的比较。
李昌平指出,要使千家万户分散的小农家庭发展起来,就必须有一个“组织”,即要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为农户服务,使“农民”和“集体”成为“主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农民及其集体的生存和发展是其基本保障。 但是,由于中国一直在大力推广“公用事业”,造成了“少数人”的“垄断”和“高额收费”,使“农民”越来越处于“弱势”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小,农村集体的作用也越来越小。
再说一遍:李昌平将“服务组织”与“服务”和“社会化”进行了比较和反驳。 本文从农户和集体两个方面分析了农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从他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在农村社会中,农民的地位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也逐渐减弱。 这一论点使人们思考,为什么在强调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国家对农业生产比对农业生产更重视,而是对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农业生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重新思考并加强了我们开发农村地区的方式。
公司服务业的意义和功能。
最后,李昌平提出了“社会化”在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在他看来,“三乡”问题的根源在于“三乡”问题,存在“三乡”问题。 如果把“服务”换成“服务”,就意味着“村民自治”和“村民”的“村管”被“取消”了,只能依靠一等的“财政资源”来保证“农村”的生存。 但是,如果仅仅依靠**的资金,五十多万元的农村地区还能继续在农村管理吗?
回顾:李昌平重点阐述了“组织”在乡村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讨论可以看出,农村社会的服务组织不仅是农村社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是农村社会发展的支撑力量。 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废除“公用事业组织”是否会使农村社会失去自我管理的能力? 我国50多万个村庄,能否完全依靠国家的财政资源来保证村庄的有效管理?
我的一点经验和结论。
本文从李昌平教授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理解了“农业产业化”和“服务社会化”这两个问题。 笔者认为,如果没有服务组织,农村的发展就要有良好的组织形式。 同时,为了保障村民的独立权利,也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在实施中,应注意保证组织的可行性和效益,防止出现垄断和自我管理等问题。 要充分倾听农户意愿,加强引导和监督,切实维护农户和集体利益。
第三,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更关系到农民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有关部门要更加重视农村建设,树立“服务机构”理念,加强对农户的服务和扶持。 同时,在农村社会中,农户也要不断提高社会地位,提高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 只有在农民、农民和集体的共同努力下,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才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