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财产被依法扣押后,如果被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持否定态度,被执行人该怎么办? 如何顺利推进被扣押财产的处置程序,保护被执行申请人的权益?
近日,长春京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迫使被执行人正视法院的执行行为,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执行案件进展顺利。
被强制执行的投资公司因欠申请执行的建筑公司的项目款,被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按照执行标的的数额,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某投资公司开发的11栋房屋,并张贴了扣押拍卖通知。
公告期满后仍有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的,案件应当依法启动鉴定拍卖程序。 在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后,被执行人虽然承诺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仍以实际行动消极对待,执行法官始终无法进入房屋检查,房屋价值评估工作一度受阻。 有鉴于此,合议庭果断审议,向被执行人发出履约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将被扣押房屋的钥匙交由法院,配合法院户籍评估,并告知其继续消极对待的法律后果。
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在规定期限内将被扣押房屋的钥匙交给法院,执行法官得以顺利进入房屋进行检查,推进了估价拍卖程序。
经过一两番周旋,执行申请人终于成功拿到执行款。 案件结案后,执行申请人特意送上锦旗,对执行法官的尽职尽责和责任心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