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热议】:屏幕拍摄行为,你真的认为“拍得不疼”吗? ——揭示观影道德与法律底线之间的微妙博弈!
人气艺人薛志谦的一条微博瞬间引爆全网热议,他原本想为电影《飞人生2》加油。
但却引发了深度“屏幕文化”现象**!
2月15日,薛志谦晒出一张从荧屏上截取的《飞翔人生2》照片,让不少粉丝目瞪口呆,不少人留言说这不合适。 但薛之谦并不觉得不讲道理,甚至还发了一首打油诗,暗指粉丝多管闲事。
诚然,薛志谦作为圈内人,积极宣传这部电影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使用屏幕摄影**是不合适的。
模糊的画面和诡异的镜头,不仅无法展现出电影本身的精良制作和技术华丽,反而可能误导观众。
试想一下,如果你用与安利的好莱坞杰作《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类似的方法。
试图用低质量的**来诠释其技术华丽,《复仇者联盟4》真的会幸福吗?
此外,这就像你的女朋友未经授权将你未被触及的生活的丑陋照片发布到朋友圈
那种感觉是否让你感到莫名的愤慨和无助?
如果真的想分享,可以**海报,以及官方剧照,张贴票根。
如今屏幕摄影行为的加剧,在一定程度上也与业界的纵容有关。
过去,我只是拍了照片,然后把它们发到朋友圈。
现在,随着短暂的**,整个拍摄传播开始了。
这是什么? 过去是枪版,但短暂的**时代,变成了“破片枪版”。
很多观众表示,他们没有走进电影院,他们觉得自己已经看过......《风神》《孤注一掷》《热火热》在短短**
但它有效吗?
没用,为什么要说呢?
然而,不断重复的意义可能是,总有一天,异常会占据主流,被视为正常。
作为公众人物,薛志谦应该以身作则,遵守看电影的规则,而不是明知故犯。
有些人可能会为他辩护,认为这只是他表达对电影的热爱的一种方式。
即便是现在的薛之谦,他也自信地说:
“我帮忙宣传,导演们感谢我,你在跳什么脚。 ”
有人会说,拍张照片?
反正我已经买票了。
但让我们明确一点:
屏幕摄影与分享不同。
当我们去看电影院时,我们买的其实是一种观影服务
这包括良好的观看环境和清晰的画面声音。
更何况,截屏行为本身就是对电影版权的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发现录音、录像的,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要求其删除; 拒绝服从者有权要求离开现场。央视《今日影评》邀请了专业律师解读并明确指出。
不管是彩蛋还是正片,不管是**还是**,只要龙印被点亮,任何形式的拍摄都是侵权。
在维护看电影的文明方面,我们太“客气”了。
在台湾,剧院内严禁拍照、录音、录像等各种未经授权的拍摄。 如果犯下,您将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
在美国,超过 41 个州有法律禁止在影院拍摄,违法者可被判处最高三年的监禁。
2013年,美国电影协会(MPAA)发布了《防止电影侵权实用指南》。 特别是,它为剧院工作人员提供了处理屏幕摄像头的建议:只要有人在屏幕前打开摄像头模式,就可以直接通知警方。
它是在日本规定的“在电影院拍摄电影或录音是犯罪行为。 根据法律,处罚是最高10年的监禁或最高1000万日元的罚款。 ”
很多日本影视剧都以这个电影小偷为梗。
在我国,法律可能没有那么严格地禁止电影屏幕拍摄。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做得正确。
因此,即使薛志谦是出于对电影的热爱,他的截屏行为仍然是违法的。
试想一下,"当《家是什么》中男孩的笑容在大银幕上绽放时,那一刻的情感冲击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然而,在现实的黑暗角落里,一场无声的毁灭正在上演——有人在泪光一闪,手机“咔嚓”一声,瞬间打破了观影的魔咒。
当你选择将情感定格在冰冷的像素之间时,你实际上是在牺牲直通内心深处的共鸣。
每一部电影,都是创作者心血的艺术结晶; 每一帧都承载着故事的灵魂。
当我们坐在黑暗的剧院里时,我们不仅在体验别人的故事,也在体验一种共同的文化仪式。
记住,真正的爱情不是像在朋友圈里那样的一瞬间,而是让自己沉浸在电影带给我们的喜怒哀乐中,心无旁骛。
最后,我想说。
不要截屏! 请不要筛选它!!
请不要筛选!!
薛志谦回应“盗窃”争议 图片源于网络入侵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