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邪玉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的死刑复核案件依法作出裁决,核准对吴邪玉判处死刑。 审查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吴邪玉委托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审阅档案材料,会见被告,提交辩护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听取和审查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吴解玉宣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 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令,执行了吴邪玉的死刑判决。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出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督。 行刑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吴邪宇,可以申请会见亲人,但吴邪瑜没有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确认:被告人吴邪玉悲观厌世,有自杀念头,父亲病逝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的生命已经失去了意义,2015年上半年,他萌生了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在网上购买了作案工具。 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邪宇趁着谢某某家换鞋,连续用哑铃棒砸谢某某的头部和脸部,导致谢某某死亡。 后来,吴谢禹向亲友隐瞒了谢某某被他杀害的真相,捏造谢某某陪他出国交流留学,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等理由诈骗亲友144万元挥霍。 为了逃避侦查,吴邪宇购买了10多份身份证件,以隐藏自己的身份。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邪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以非法占有、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数额特别大,构成诈骗罪; 购买多张居民身份证也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并处。吴邪玉故意杀人罪残忍,情节恶劣,犯罪极其严重,严重违反人类伦理,严重践踏公众认知和情感,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吴邪玉继续犯下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主观恶意深重,没有悔改的诚意,应依法惩处。 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可信、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是合法的。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批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被告人吴邪玉故意杀人罪、剥夺政治权利罪的一审死刑; 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3万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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