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主播喜欢你吗?也可能是网上“杀猪盘”的**。 近日,广州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880多万元,多达27822名被害人落入“杀猪”陷阱,被“屠宰”的不仅仅是为了爱情,更是为了钱。
事实:三、六、九等诱骗“金主”给予奖励
张某和杨某是生意伙伴,他们发现很多网友在业余时间喜欢看直播、打赏,认为这是一种优质的“赚钱方式”。
2024年4月,他们招募另外三位商业伙伴联名成立美盟传媒公司(化名),招募女主播、女配音、推广人、运营员等30人,利用平台直播设置“美女陷阱”,骗取用户高额赏金。
首先,他们安排了三位颜值高的女主播在平台直播间大展身手,与观众聊天互动,积累人气,吸引粉丝注册平台账号。
当积累了一定的人气后,发起人会利用统一制作的女主播**,伪装成女主播本人,用预先制作的话语获得对方的信任,让受害者误以为可以和女主播发展恋爱关系。
在获得粉丝的信任后,运营商继续“接力”,假装成同身份的主播互相“谈情怀”,语音喇叭还会冒充主播互相聊天,诱使“金主”一步步陷入“恋爱网”。
最终,经营者根据“金主”的奖励意愿和收入,将“金主”分为369等,并编造“业绩差被老板骂了”、“哥哥帮了我”等借口,以哄骗的形式骗“金主”给予高额奖励, 对比,在直播间进行平台PK,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如果受害者被判定为“一文不值”或“被掏空”,他或她将受到冷遇,例如不回复或被屏蔽。 一年内,共有76人被骗报警,张、杨于2024年9月被捕。
*调查发现,受害人数远不止于此,经审核相关银行交易记录和平台后台数据,受害人多达27822人,涉案金额超过880万元。 随后,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张某、杨某等35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张某、杨某等35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以上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追回35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部分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温馨提示:如遇诈骗,及时提供证据和线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郑跃海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是侵害公民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 近年来,网络直播成为一种新的社交方式,电信网络通过网络直播诈骗案件越来越频繁,主要犯罪手段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捏造或隐瞒真实身份,如男扮美女主播、虚构学历、职业等。
二是捏造、隐瞒情感状态或经历,通过虚构的单一人物或悲惨经历来欺骗同情。
三是用虚假的感情与受害者建立恋爱关系。
上述方法均属于诈骗案件中“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形。
本案,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表现出组织化、专业化、产业化的特点,被告人组织程度高、涉案人员多、运作模式成熟、层级制度递进,相互环环相扣、相互配合,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博取信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 通过捏造事实,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所起的作用、情节和社会危险程度等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友提高在虚拟网络中的筛选能力,守好自己的“钱袋”,谨防上当受骗。 同时,要勇于用法律保护自己,遇到电信网络诈骗时,要及时报案,为公安机关提供证据和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氛围。
南方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