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审理了一宗电信诈骗案浏阳男子王谋忠因为诈骗团伙承诺的高额“奖励”沦为诈骗团伙并由此导致了潜伏在浏阳与电信诈骗犯罪合作的五人犯罪团伙电信诈骗案
幕后花絮**
2024年5月31日,来自浏阳的倪女士接待了一位国内陌生人**,对方自称是 JD.com 的“客服人员”,称倪女士的“京东金条”年化费率超标,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产生更多的费用。 因为倪女士确实用过“京东金条”业务,所以在得知这一信息后,她相信了。
在获得倪女士的信任后,“客服人员”要求她注销账户,但注销的前提是她需要将自己的小额贷款、中国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小额贷款提现,并全部转入对方指定的安全账户进行核销。
按照“客服人员”的要求,倪女士一步步拿出了自己的网贷9万元全部转入对方指定账户。 当她告知对方上次汇款已经完成,并要求核实注销账户时,对方赶紧挂断了**。 倪女士回拨对方的号码时,显示号码是空的。 这时,倪女士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电信诈骗的受害者,于是立即报警**。
经过调查,欺诈行为由随机匹配虚拟号码的虚拟拨号设备网关机(GOIP)拨出,可以由境外诈骗团伙远程控制,但诈骗必须在浏阳成功实施网关必须在浏阳设置,专人负责具体管理。 根据这个调查方向,**很快锁定了浏阳市的一家酒店。
有的人在酒店住了很久,却从不住,只是偶尔过来,还要求酒店不要打扫。 通过秘密调查,在客房内查获了一台移动电源、一台路由器和一台网关机,它们都在工作“这是境内合作人员为境外犯罪团伙设立的本地'呼叫室',为境外团伙实施诈骗设置渠道。” 五名男子为谋取私利沦为电子欺诈**很快,通过调控和抢点,再次前来维修设备的王某忠被抓获,并当场查获各类卡片52张。
面对铁证,王某忠如实供述了自己帮助境外诈骗团伙、在当地建立沟通渠道牟利的犯罪事实他还主动供认了一个长期潜伏在长沙的犯罪团伙,与境外诈骗分子合作进行电信诈骗。
原来,2024年2月,王某忠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自称在缅甸诈骗的上线何(逃犯),随后同意以高薪为他在浏阳搭建网关机。 不久,他又出资7万元,从董慕桐、廖某雄手中购置了3台网关机,并请王谋忠在浏阳的一家酒店开房安装。 仅此单单订单,王谋忠就获利5000元。 经过审查发现,王某忠不仅与海外上线达成了日薪3000元的安装协议,还与董慕彤、廖某雄达成了日薪800-1000元的设备维修协议。 2024年3月23日至3月27日,王某忠在浏阳市多地为线上线搭建沟通渠道,非法获利近万元,董茅桐、廖某雄分别非法获利近4000元。
随着董慕桐、廖某雄被捕,下线的袁某刚、于某刚也浮出水面。
董慕桐和廖某雄原本在长沙经营第一家销售软件,发现境外电信诈骗团伙有使用网关机设备的需求,于是爱上了这个商机。 据办案警方介绍,两人联系渠道后,从二手平台购买网关机,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收入平分。
袁某刚和于某刚在收到两人**后,也炮制了同样的方法,向董慕桐、廖某雄购买了网关机,并在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市为境外诈骗团伙搭建了通讯渠道,非法获利6800余元。 五人被判犯有欺诈罪和“帮助信任罪”。一审判决2024年6月至7月,董茅桐、廖某雄、袁某刚、余某先后向浏阳投降**。
法院庭审认为,被告人董慕桐、廖某雄、袁某刚、余某明知是电信诈骗犯罪,但向上游电信诈骗人提供通信技术支持,并与上游诈骗者勾结,以虚构身份骗取被害人财物,要求被害人将个人贷款转入指定账户,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忠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并为其提供通信技术支持,情节严重,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犯罪,但鉴于5名被告人被传入案件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自愿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浏阳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董谋彤、廖某雄、袁某刚、余某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一年十二个月不等,以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罪分别判处王某忠有期徒刑七个月、五千元罚款。
浏阳公安提醒
保持警惕!不要沦为电汇欺诈**!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上网、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的,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犯罪,情节严重的, 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注意力!
不要相信这种骗局!
*:浏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