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农民合作社也曾使用过“雷暴”。网上流传着一张“股票法案”,称某“市级示范社团”成立时仍有领导人参加,无法缴纳股份。 信息有限,只能根据“存货清单”和工商信息查询,把这件事情说出来,让大家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避免上当受骗。
首先,这个合作社其实是四行道,从工商登记信息来看,合作社只有5名成员,出资比例为70%,一人出资率为20%,三者都是3人33%。按照其300万元的注册资本来看,显然不包括6000元的所谓“股票”持有人。
其次,所谓的“股票票据”明确指出,一年期“股息率”为396%,股本是多少?什么是投资?脱离生产经营和盈利的实际情况,是不是让“股东”受益的投资?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这不是投资,如果必须按照民事法律关系来定性,这只能称为借款。 更何况,这个所谓的持股,居然是一年期限,实在是太不寻常了,这不就是典型的一年贷款吗?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做什么的?看到一些网友用公司法来谈论这个合作社,其实是错误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公司,而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法人实体。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互助经济组织。 更重要的是,法律赋予其属于法人的权利,这不同于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具有独立的财产和民事权利能力,可以独立承担责任,而其成员则以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有义务。
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是真正的会员,亏钱就要认输,如果合作社赔了钱,也必然会赔钱。 有句话说“投资有风险,出资需谨慎”。 但正如我们前面说的,这个持有6000元“股票票据”的人是会员吗?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不认为我是会员。 不是不必承担投资失败风险的会员,主张偿还一年期贷款本息及后续逾期还款的损失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 第四,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人持有这样的“股票票据”,同时,这个合作社以这种方式赚了多少钱,这些钱是用来做什么的。 如果你从大量的人那里筹集资金,你很可能涉嫌诈骗筹款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这就是刑事案件。 从“股票票据”的信息来看,更倾向于认为是这种情况。
根据刑法规定,实施集资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涉及的人很多,建议第一步是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