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远来看,我们会在较低水平上提供全租型和分配型保障性住房,以解决工薪阶层的住房困难,满足刚性需求高收入群体的需求将交给市场来满足需求,房地产企业将不再需要受面积和质量的限制,专注于打造高端提升产品,房地产行业的格局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
近日,第一次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普通和应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 今年以来,政治局会议和金融工作会议对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 国家开发银行深入落实决策部署,近日为福州市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实现首笔1000万元贷款,标志着全国首笔安置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成功落地。
为什么要启动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在中国房地产市场转型的重要节点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功能是什么?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供大于求总量过剩、结构性供需错配的问题。
具体来看,受总人口峰值、城镇化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住房需求将持续逐步下降,房地产市场仍处于降级周期,但现有住房结构尚未与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相匹配。
从住房需求来看,改善型需求正在逐步取代刚性需求,购房者对住房的面积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住房供给以中小户为主,改善型住房供给相对不足。
从区域来看,随着城镇化发展进入中后期,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群对人口的虹吸效应越来越明显,导致三四线城市住房供过于求,人口大规模流入地区仍面临结构性短缺。 此外,由于大城市房价高,保障房比例低,年轻人的住房成本较大。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可以从供给侧解决中国房地产市场面临的诸多问题。
1、解决部分群体住房困难,降低居民住房成本。
在大规模建设分配式保障性住房后,我国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已转向以实物分配租金为主,主要针对低收入群体,而对新公民、年轻人等“夹层”群体的覆盖面明显不足。 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解决这一群体的住房问题。
今年8月,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简称“14号文”)明确提出,一是重点关注住房困难、低收入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引进本市需要的人才等群体, 增加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供应;二是支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大城市率先探索落地。
12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启动,是因为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双轮驱动”长短不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对滞后, 不能满足需求,存在明显的缺点。特别是在一二线城市,由于房价居高不下,一些工薪阶层买不起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是适应中国式现代化新要求,完善住房制度和首制度,重构新形势下市场与保障关系的重大改革。
2、加快去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回归良性循环。
目前,我国房地产整体供过于求,不少城市库存压力较大,刚需缓慢入市。
因此,14号文明确提出,“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城市可以改建或购置既有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使用,盘活闲置土地和房屋,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 ”
通过收购市场上的住房存量来改造保障性住房,一方面可以加快保障性住房的步伐,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剔除市场库存,减轻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促进商品房市场的复苏。
3、解决基础需求,市场专攻提升需求。
随着保障性住房配置政策的不断落实,未来对商品房市场的限制性政策有望减少,市场与保障的关系将逐步理顺,商品房可以逐步回归商品属性。
从长远来看,我们会在较低水平上提供全租型和分配型保障性住房,以解决工薪阶层的住房困难,满足刚性需求高收入群体的需求将交给市场来满足需求,房地产企业将不再需要受面积和质量的限制,专注于打造高端提升产品,房地产行业的格局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
从长远来看
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望激活内循环
1、降低住房成本,促进消费。
房地产市场化以来,我国房价经历了多轮**,居民杠杆率快速提升,高房价对消费的影响逐渐从财富效应转向挤出效应。
在高杠杆、高房价的压力下,按揭支出对消费的挤压效应开始显现,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和消费占城镇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2024年达到峰值,此后持续下降。
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来调节房地产市场平衡,有助于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和积极性。
2、降低中小企业制造成本。
除了降低居民住房成本外,保障性住房的范围也扩大到中小微企业,建设“只租不卖”的工业保障性住房,解决中小微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
广东省作为中小微企业的聚集地,率先实施工业保障性住房,通过低租金**扩大产业空间**,有效降低制造成本,也有助于吸引创新型企业入驻,从而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其成熟经验有望在未来推广到其他地区。
在全球范围内,包括新加坡、德国和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拥有强大的住房保障体系。 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促进城市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规划政策合理、建设科学、租售并举的经济适用房,既能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又能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