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深圳,一起备受瞩目的年会事件引发了热议。 前台的小李女士在公司年会上意外获得了11万元的现金奖励,但公司的举动却让她从喜悦的巅峰跌入失望的深渊。 在只支付了2万元的奖金后,小李愤怒地辞职,并将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原来,在公司年会上,为了营造欢乐的氛围,特意设立了一流的环节,邀请了众多一流的客商参加。 在公司才四个月的前台小李,抱着碰碰运气的心态参加了。 没想到,好运真的来了,她居然拿下了11万元的大奖!然而,这种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
该公司开始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最终只支付了 2030,000元。 现在,小李走了。 直接将公司板凳,并在法庭上起诉该公司。 为什么只给我2万元?110,000,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俩来来去去,像杂技一样玩,这是怎么回事?
小李多次未能与公司领导沟通,无奈选择辞职,向公司提起诉讼。 她认为,奖金是公司给员工的年终福利,不应该区别对待。 经过认真的审查和研究,法院得出以下结论:企业在年终晚会上专门组织了一级链接,其实只是为了搅动气氛和参与者的互动活动,这也是企业向员工提供非法定福利的一种方式。
谁中奖,谁就有责任支付全额。因此,只要员工中了大奖,公司就应该按照承诺支付奖金。 公司辩称,第一环节不仅有员工,还有商人,所以不是纯粹的员工福利,奖金是公司免费赠送的,有权随时撤销。 但经审理,法院认为公司应信守承诺,最终判令公司支付剩余的897万元奖金。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有人批评公司“买不起就不玩”,也有人猜测是不是**环节里的人错。 那么,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您的观点。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普通员工的坚韧和勇气,也看到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无论您是员工还是企业主,您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尊重每一个承诺,珍惜每一个信任。 让我们期待更加公平公正的职场环境,让每一份努力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