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除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外,在维权的道路上还有很多代价,比如名誉受损、取证困难等。 即使他们赢了官司,一旦公司被动回避,他们也需要面对得不到赔偿的问题和得不到公开道歉的结果。
作者 |尹婉妮 编辑|孤独的鸽子。
近日,除了与电影相关的宣传外,刘德华还登上了其他新闻头条。
东北一款名为“新沙漠乳酸菌酸菜”的包装袋上印着刘德华**,以及“电影《拆弹专家2》主演刘德华携手助力新沙漠酸菜”等字样。 网友们一时间一头雾水:难不成刘德华代言酸菜?
12月12日,刘德华旗下的经纪公司恒泰环宇***在其官网发表声明称,刘德华未授权任何公司或个人在“新凯沙漠乳酸菌酸菜”等相关产品上使用其肖像和姓名。
也就是说,刘德华被“代言”,是典型的虚假广告侵权案例。
事实上,与刘德华发生肖像权侵权纠纷的品牌数量非常多。 截至12月21日,刘德华经纪公司已于2024年发布91份仅代言虚假广告的侵权声明,侵权品牌包括羊奶、酸菜、粽子、富硒米、牦牛肉等食品品类。
荒谬的是,有**贴纸、高压氧舱、波动计、建筑维修、油漆保护膜、代客泊车服务等罕见的利基类别。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根据艾曼的统计,从2024年到现在,刘德华只有5次正式代言。 一位资深广告业内人士向博主透露,“刘德华的团队对代言非常谨慎,找刘德华代言的人太多了,价格也很高,但他也拒绝了很多,对品牌的背景调查也非常严谨。 ”
今年,担任品牌大使的刘德华为华为手机拍摄了宣传片。
即便如此,“被代言”依旧是刘德华难以回避的坑,而这种现象也存在于很多明星身上,猖獗的虚假广告背后,是一条利用明星效应牟利的**利益链。
这一次刘德华的“代言”事件也不例外。 “一部电影携手助力某品牌”是很多侵犯明星肖像权的公司常用的宣传口号范式,因为“携手”二字没有明确的代言含义,品牌巧妙地认为可以规避被告侵权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刘德华酸菜事件发酵两天后,香港演员古天乐与佛山圣普诺门窗科技***的肖像权纠纷有了判决。
根据一审民事判决,古天乐的肖像和名字被广泛用于“三波诺门窗”品牌产品的生产、宣传、销售等一系列商业活动中,并直接与他的“三波诺门窗”品牌和产品一起使用,肖像内容标注了“古天乐主演的《继续说话》助力三波诺门窗”等文字内容。
最终,该公司被判赔偿古天乐经济损失20万元。 这是否足以补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对此,博主向上海君林律师事务所询问,黄莉律师表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侵权方很难通过举证来证明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或利润数额,因此法官根据被侵权方的社会声誉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更为重要, 侵权的形式、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后果。”
古天乐与佛山市盛普诺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一审判决肖像权纠纷案。
她进一步补充道:“在肖像权纠纷中,20万元的赔偿金额相对较高。 ”
不过,与明星代言市场的**相比,20万显然不算是一笔大数目。 一位广告业内人士曾询问过刘德华的团队,并寻求合作,透露其代言**是这个数字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也就是说,对于侵权企业来说,这似乎是一项盈利的生意,以利润为驱动,不惜承担风险。
名人也采取了更积极的行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据刘德华官网显示,2024年至2024年的五年间,其仅发布了19份关于品牌侵权的声明,而从2024年开始,团队采取的维权行动更加频繁,发表的声明数量也翻了一番。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是刘德华在年轻人中收获巨大流量的一年。 1月27日,刘德华入驻抖音,这是他40年前出道以来的首个社交账号,短短24小时粉丝数突破2400万。 同年春节档,由他主演的电影《人群》上映,票房突破7亿元。
而真正将刘德华推上交通之王宝座的,还是一场线上演唱会。 2024年,刘德华在抖音直播间举办《唱我给你听》演唱会,人数**达3人5亿,多项**数据创造了抖音直播记录。
在流量可以直接关系到商业价值的当今世界,人气的不断攀升,就是这位老牌港星商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这也让多家公司瞄准了他的流量红利,甚至不惜通过侵权套利。
据了解,除了一些相对偏远的小城市外,珠三角地区也是这种代言乱象的重灾区,因为本地企业和消费者更受港星的认可。 同时,与内地明星相比,一些香港艺人在内地没有团队,维权成本更高。
在屡屡上演的“被背书”闹剧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角色,那就是自称能够提供授权服务的公司。
在这类“代言”案件中,有很多品牌声称使用了案件中涉及的剧照,而这些剧照已经获得授权。
其实市面上确实有一些**公司专门为品牌提供这种“授权服务”,他们把自己的业务称为“明星剧照帮手”,俗话说法是:品牌所有者在影视作品中使用明星的剧照,在版权方的许可下,对品牌和产品进行宣传,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在协助影视作品的推广。
*公司通常会提前告知品牌,“明星剧照助力”不同于明星代言,宣传品上品牌标注的字样只能是“主演作品+姓名”,将“代言”字改为“帮扶”。
不过,通过这个渠道,**明星的品牌做宣传,但很少在宣传资料中使用剧照,更多的还是使用名人照片。 毕竟,一张照片更像是一种代言。
其次,剧照的助力远低于明星代言。 博主联系了3家做“明星剧照助力”业务的公司,咨询了一位中生代知名女艺人**,三家公司给出的回复分别为7万元、10万元、13万元。 当被问及女艺人肖像代言一事时,其中一家**公司给出了约500万元的回复。
几十倍的差价,让很多中小企业,即使被怀疑违法,也很容易做出选择。
一位广告业内人士向博主透露,一些品牌最初会通过正规渠道与明星讨论代言,但因为品牌基调不一致或产品质量问题,艺人拒绝合作。 品牌明知艺人未取得艺人本人肖像授权,擅自使用艺人**,或通过“明星剧照助力”的方式进行宣传。
为了打消部分品牌对版权的担忧,很多**公司也会声称提供授权文件。 博主拿到了一家**公司提供的两份授权文件,却发现两份文件的版面和书写格式完全不同。
漏洞远不止于此。 其中一份文件盖有摄制组的印章,甚至不是公司的印章。 在授权书的另一例中,甲方公司、许可方等关键信息已被删除。 因此,很难通过这份授权文件证明**公司确实拥有明星剧照的版权。
对于第三方提供的授权文件是否具有法律利益,能否防止品牌所有者被追究责任的问题,朱阶平律师答辩称:“如果授权文件符合授权的全部要求,则有效。 品牌所有者也可以根据授权范围享有权利,能否规避责任,取决于授权的具体内容。 ”
事实上,在这个产业链中,打边球、模糊信息是最常用的手段。
虽然存在风险,但巨大的价差是有利可图的,因此公司不愿意放弃这项业务。
杨幂工作室曾在微博上发文称,2024年至2024年,侵犯杨幂姓名权和肖像权的案件数量达到17起。 据中国裁判网报道,在杨幂近几年遭受的21起肖像权侵权案件中,当事人经济损失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5万元,最低为5000元。
杨幂工作室发表声明。
截至12月21日,从我国裁判文书“肖像权纠纷”网络检索中共检索到7148份文件,涉及刘涛、古天乐、赵露思、王心凌、吴欣等多起明星肖像权纠纷。
从事艺人宣传的王习告诉博主,其公司一名女艺人拍摄的开箱**被品牌擅自用作该产品的宣传材料。
通常,品牌在推广产品时,会通过微博、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素材。 粉丝和艺人团队将监控每个平台,看看是否有任何品牌未经授权使用艺人**。
当时,在谈合作时,双方一致认为,**曝光渠道只是品牌的官方博客和拍摄的官方博客**。 后来我们发现该品牌被用于其他渠道,于是我们与对方沟通,要求对方删除。 王习对这个在线监控渠道的有效性非常肯定,“网络很发达,如果真的做了(侵权),就藏不住了。 ”
提供明星剧照帮助商家的**公司无疑明白这一点,并且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大多要求品牌只在门店、超市等渠道使用宣传品,以降低被发现的概率。
该博主咨询了**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当被问及宣传资料是否可以在**上使用时,对方给出的回答是“线上部分可以使用,但要看怎么用”。 当进一步询问细节时,对方含糊其辞地回答“都在合同中”。
狡猾的逃避策略,大大增加了明星维权的成本。 “除了经济成本,明星还要承担取证和舆论的成本。 中国广告协会内容营销与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张志鹏表示,“有一次明星来协会咨询维权问题,他们在网上发现了2万多张侵权图片和**,但品牌发布的渠道都是私域渠道,比如个人社交平台, 微信群聊等,明星很难一一起诉发布侵权信息的个人。 ”
对于这起案件,大家都知道侵权方是幕后黑手,于是最终通过品牌直播间的产品包装起诉了公司,打赢了官司。
然而,侵权公司拒绝履行其法律义务并拒绝支付赔偿金的情况并不少见。 吴京曾因在槟榔制品外包装上使用其肖像并标注“吴京协助”字样而对狼品牌经营***发起维权,公司判处吴京赔偿342万元,后因未履行付款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
对于企业滥用肖像对明星的负面影响,张志鹏解释道:“消费者误以为虚假代言而购买产品,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能会去找明星维权,明星的声誉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
如今,市场上的侵权方式五花八门,侵犯肖像权的现象屡屡被禁止,明星们保护姓名权和肖像权的意识也越来越强。 但就算是明星,维权成本也不低,一旦公司被动回避,将面临无赔无偿、不公开道歉。
商家试图通过不知道自己的侵权行为来以低成本获得高额利润消费者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购买的产品是否真的是明星平台化;明星因不明而陷入“被代言”的境地......只要是盈利的,这场“被背书”的闹剧似乎很难结束。
应受访者要求,文章中王习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