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借”,其实是“借”。

小夏 财经 更新 2024-01-30

俞主任:老赵,怎么了?我今天看起来很担心。 我们已经认识这么多年了,所以不要犹豫,说什么。

赵老板:主任,我什么都瞒不着你。 我最近开始了一个新项目,我的资金有点紧张,资金缺口很小。

俞主任:我想帮你,可是我手头没有闲钱。

赵老板:手头没钱也没关系,但你有身份。 现在有些贷款项目的利率比较低,或者你可以先借出去,我给你3毛钱的利息。 如何?

俞主任:我会考虑的。

俞主任:老婆,老赵的项目资金有缺口,他说我可以先借个贷款再借给他。

老婆:这样做不合适,毕竟你是党员干部。

俞主任:我想过了,这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反正咱们不用付钱,只要帮忙办个手续就行了,这样既能帮老赵的公司发展,又能给我们家赚点外快,一石二鸟。

老婆:好,好,你说没关系。

俞主任:借50万元,每月3毛钱的利息,一年就能赚很多。 借鸡下蛋,确保不输......

赵老板:主任,我知道你爱喝酒,所以我特意给你带了两瓶。

俞主任:老赵,你这么客气,最近生意怎么样?

赵老板:多亏了你,还不错。 听说贵公司最近有新项目招标,请您照顾一下。

俞主任:这些都是大项目,贵公司能负担得起吗?

赵老板:你要是再借给我一笔钱,你就吃不下去了吗?

俞主任:改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负责同事。

赵老板:非常感谢。

经调查,余主任协助管理赵老板经营的公司承包项目,除多次收受赵老板的礼品和钱财外,还涉嫌违法借贷,收取高额利息。 最终,虞主任被开除党籍,开除政务,并没收违纪所得。

现实中,党员干部正常参与民间借贷是可以理解的,但个别党员干部违规进行民间借贷,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行贿,是违纪违法,甚至构成犯罪。 因此,参加民间借贷活动的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违章“借贷”牟利的,将受到严惩。

《中共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履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或者其他金融活动获得巨额收益,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纪委、国家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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