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时期,再婚非常普遍,并得到统治阶级的容忍和支持。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因于王室对再婚女性的宽容态度。 宋朝的皇室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很大,各种流行的服装款式和食物种类往往从宫廷传播开来,然后传播到贵族、士绅,最后传播到老百姓。 因此,皇室对再婚女性的宽容,其他阶层自然也会效仿,而法律也支持再婚。 根据宋英宗和宋振宗颁布的法令规定,如果祖父担任宫廷官员或县长职位两代,则氏族的女儿可以再婚;而对于那些觊觎妻子财产并在结婚后逃跑的人,法律再婚也是允许的。 这些法律妇女再婚现象的推进更加明显社会的识别。
不过,在宋代女人相对于其他封建社会的有更大的自由,但许多妇女在丈夫去世后不愿意再婚。 然而,他们的生活往往不是由他们自己决定的。 《礼记》中记载:“不嫁给父亲,就嫁给丈夫,丈夫死了,就顺从儿子”,意思是女人终其一生都受制于男人的统治。 如果宋代妇女的丈夫去世,而丈夫的家庭没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来养活她,丈夫的家人会要求寡妇回到父母的家中。 然而,一旦回到父母家中,寡妇就需要依靠父亲、哥哥等家庭成员来维持生计,这对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在许多情况下,寡妇由于生计压力或其他原因而被迫再婚,即使她们不愿意再婚。 这也是女性再婚人数众多的重要原因。
虽然少女家庭可以要求寡妇再婚,但丈夫的家人也可以有类似的要求。 但是,丈夫的家庭要求寡妇再婚的条件与母亲的家庭不同。 如果丈夫的家庭经济状况良好,给寡妇留下了一定数额的财产,而寡妇没有自己的亲生子女,那么她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 但是,如果寡妇再婚,她将失去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寡妇愿意守寡,丈夫家的叔叔们也不会同意,他们想分享寡妇的财产。 寡妇无力保护自己,在丈夫家人的强大压力下,只好放弃丈夫的遗产,再婚。 这是导致妇女再婚人数增加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因素导致北宋时期再婚妇女人数增加。 首先,北宋时期的边界战争频繁,导致许多男性死亡,使大量女人成为寡妇,从而进一步助长了再婚的普遍现象。 其次,中国一直坚持“传祖”的优良传统,尤其是在北宋时期。 为了养得起男孩,人们甚至会直接抛弃新生女婴,造成男女严重失衡。 因此,再婚成为解决方案社会的一种矛盾的手段。 总的来说,虽然宋朝的妇女是相对于其他封建的社会的自由多了,但他们仍然难以摆脱家庭和宗族的束缚。
北宋时期,女人再婚很普遍,并得到统治阶级的容忍和支持。 皇室对再婚妇女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社会的之精神其他阶层也纷纷效仿。 母亲要求再婚和丈夫的家庭都是再婚妇女人数增加的重要原因。 此外,边界战争频率和性别失衡等因素也对再婚妇女的数量产生影响。 宋代的女性虽然相对自由,但无法完全摆脱家庭和宗族的束缚。 在多种原因的共同作用下,女性再婚现象在北宋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