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东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实现经济转型。 在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领域,我国建立了区域数字合作组织,发布了数字经济的共同愿景,并陆续出台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重视数据和隐私保护,维护网络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立法改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根据阿联酋的 2031 年愿景和提高该国在当前商业环境中的竞争力,阿联酋颁布了一项新的电子商务法。
阿联酋经济部副部长阿卜杜拉·艾哈迈德·萨利(Abdullah Ahmed Al Sali)在介绍该法案时强调,阿联酋正在向基于创新和创业思维的弹性经济模式过渡。
此外,该国在区域和全球层面拥有具有竞争力和灵活的经济和立法环境,为来自世界各地的企业家、投资者和企业家提供了有吸引力的商业环境。
会上,经济部公布了阿联酋电子商务法的主要亮点,包括:
1.该法顺应国际数字商务发展趋势,采取灵活的立法方式,简化业务流程,便利国内消费者服务。
2.强调负责许可和监管电子商务以及相关物流服务和数字支付网关的实体和当局的关键作用。
3.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仅保护通过现代技术手段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知识产权,而且提供充分的技术保护措施,使消费者能够安全地购买商品和服务,并规范商品和服务的退款和换货。
4.它被合法授权通过现代技术手段**进行,使其类似于传统方法和常规程序。
5.它规定了包括仲裁在内的争端解决的任择管辖权,并引入了对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产生的义务的任择保险原则。
6.整合整个电子商务价值链中涉及的联邦和地方实体的角色,通过对这些实体的灵活立法来实现,从银行对数字支付网关的要求开始,然后是联邦税务局和TDRA的要求,以及联邦和地方实体在网络安全方面的安全要求。
7.规范相关联邦和地方实体在参与商业活动数字化转型的地方实体的要求和必要批准方面的联合作用,以及经济发展部门的电子商务许可要求。
8.为监督、管理和司法控制业务的整合设立了一个任择机构。
9.组织商家 (B2B) 与数字商家和消费者 (B2C) 之间的关系。
10.它规范了数字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并保护了消费者和相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