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泥河法院积极司法,提升诉讼源头管理效率

小夏 社会 更新 2024-01-29

近年来,抚远县人民法院黄泥河中心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探索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新途径,积极践行“主动司法”的工作理念。“桥头堡”的作用是积极建设“枫桥式人民法院”。

党建品牌引领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黄泥和法庭坚持不懈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锻造灵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建设贯穿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人民法庭干警的政治素质。 法院党支部与辖区各党支部按照“集中通信、便于聚集、业务就近、便于沟通、功能对接、治理对接”的原则,组建基层党组织与乡村治理党建联盟“1+3+N”模式,为诉讼源治理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开启不同领域“多元争议解决新模式”,推动辖区内诉讼调解与多元冲突争议解决的乡村治理体系对接,搭建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平台,利用“法院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村社区党支部+社保综合管理部党支部共建+学校党支部”。 n 党支部共建“,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多党联合、联合推进,实现新时代”凤桥经验“与乡村治理的多元对话。

二. 二.第二

立足司法职能,推进诉源治理

开展“法院进村社区、法官进格”,让司法资源“走出去”“下沉”。

法院在辖下三个乡镇全面推出“网格+法院”治理模式,让“小”网格发挥“大”作用,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通过入“群”“网”,克服地域空间限制,指派人员加入辖区内三乡党委建立的综合治理维稳网格化微信群,将乡镇诉讼服务站职能并入群,积极融入乡镇社区“举报”和“一物”处理模块体系, 通过网格微信群实现当前法院与基层村社区联系的及时性、便利化和常态化,从而便于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根据案由、社会群体、地域边界、民族地区、社会事务、村社区、 家事、邻里等立体化聚集方式,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级,即“分诊+初诊+会诊联合调查”,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依托网格微信群,做好微普法、微争议解决、微指导、微课堂等微服务工作,及时推送各类法治工作典型案例和信息,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潮流,让“法平天下, “道德在人心中”已成为一种趋势。

线上线下齐心协力,打好普法夯实基础“多步走”

一是送法上门,推动“百校百院、百法治班、千村百院、千法普法”活动深入实务。黄泥河中心法院深入辖区社区、村庄,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巡查活动,将法院“移”到群众门口,减轻当事人的诉讼疲劳,打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将司法与教育融为一体,深入古康中学、玉王中学、布章小学等中小学开展普法讲座,通过真实典型案例向学生普及法学知识,讲好法治小故事,引导在校青少年尊重法律、敬畏法律、 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辨别是非的能力,教育和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校园霸凌、远离犯罪、健康成长,做一个懂法懂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在新时代黄泥社区村大讲堂、辖区企业、卫生院等地开展普法讲座,采取“脚踏实地、聚人气”贴近群众生活的宣传方式,将普法教育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 将疑难问题结合起来,生动地向人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明白,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更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保障,营造了“守法者受尊敬,违法者蒙羞”的法治氛围。黄泥河中院将法治理念和法制知识精准推送到人民群众,扎根于人民心中,为从源头上建设农村法治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从而推动乡村振兴。

第二个是在线普法,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动诉讼服务向互联网延伸,将“一屏一线一法官”的“云法院”与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无缝对接,自主研发“庭长化解纠纷一码通信”诉讼服务, 将巡回法院推向“云端”,在农村超市、农贸市场、集市、矿山企业、学校、村社区等推动“司长解决纠纷一码通” 群众只要扫码进入,就可以进入自己想咨询的法律问题,法院第一时间在后台为群众答疑解惑, 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将非诉矛盾的分类分级推向乡镇综合治理分类,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对涉诉纠纷及时开展诉前调解,胜诉率达80%, 从而实现矛盾纷争的“大事不出城”。

“走出去”和“请进来”,为积极伸张正义奠定坚实基础

黄泥河中央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巡检、向校园、社区、村、企业送法等方式,使司法服务“走出去”,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能力。 同时,还将“邀请舆论进来”,邀请特邀调解员、教师代表、青年学生代表参观法院法制教育阵地,参与庭审观摩。 通过“庭审观察+法官释法”的方式,让旁观者直观了解案件审理和辩论的全过程,并在现场开展法学教育课“一院一法治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走出去”与“请进来”有机结合的普法模式,既有效服务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丰富了审判工作的内涵,也使懂法、守法、尊重法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多元化解决方案为动力,司法服务高效延伸

一是延伸人民法庭职能,会同辖区内三乡司法办、社会事务办、乡镇纪委,培养、塑造、发展老教师、老党员、老代表、老干部、农村老元老等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力量,成为新村民, 设立五位老村民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五位老村民”熟悉人、熟悉地点、熟悉情况、群众基础好、知识水平高、公众威信高的优势,推动纠纷先诉解决。

第二个是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与争议解决相结合的模式,打好“组合拳”解决纠纷。 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将具有较大调解空间的案件分配给特邀调解员或基层治理单位,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和基层治理单位在多元化化解矛盾中的有利作用,通过线上线下与调解员密切合作, **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可当场提交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也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签署调解协议,通过平台申请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不仅充分发挥了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高效、快捷、低成本的优势,而且通过司法确认弥补了协议易收回、难以执行的缺点,“软刚兼备”,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放心”。 通过推进行政调解、乡镇调解、诉前调解、委托调解、人民调解、治安调解、司法确认等一系列调解,使辖区内40%的冲突纠纷从源头上解决,不被诉、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是实施判决后跟进机制,延伸司法能动主义的后端。 为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裁判文书出具后,法院工作人员将通过现场回访、回访等形式进行判后回访,对诉讼各方关注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加强对法律文书的释法和推理, 帮助当事人了解司法裁判的内容,正确理解司法裁判的结果,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和对法律和推理的解读。通过判决后跟进制度,有效解决纠纷,解决纠纷,案件真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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