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公司
2024年6月,电视剧《司马义军师联盟》(以下简称《军师》)在江苏卫视、安徽卫视、优酷**播出。 这部古装历史剧在当时好评如潮。 如今,已有近15万人玩过82分的高分。
这部剧的经济效益也是相当可观的。 包括电视台、网络直播和周边,前后均产生近10亿元的收入。 然而,自2024年以来,该剧的制片人、发行商和广播公司之间就收入分配发生了纠纷,导致了20多起诉讼。
2024年11月24日、25日,该剧投资人之一、霍尔果斯富士文化传媒***(以下简称“富士文化”)实际控制人、《大军师》主演吴秀波在微博上多次发文,指责该剧的另一投资方江苏华立文化传媒利用假公章、假合同设立分社, 导致富士文化面临巨额亏损,他本人也面临破产。
最先参与该剧投资的老牌影视公司东阳梦江卫影视文化,也深陷该剧纠纷多年。 去年以来,多地法院应申请人请求对蒙江威公司执行,但蒙江威公司已无从工,无实物资产和银行存款,无业务经营。
华立文化多次胜诉孟江威、富士文化,根据法院判决,将分享“大骏事业部”收入的一半。 然而,近两年来,华立文化及其关联公司所从事的影视、房地产等业务却接踵而至。 目前,华立文化及其关联方深陷债务危机,卷入多起强制执行案件。
此外,深陷该剧纠纷的两家上市公司当代东方和印基传媒也已退市。 6年多来,萝卜篇引发的影视投资纠纷旷日持久,相关各方各有各见。
陈金星画.
4 争议协议。
江苏省扬州市汉江区人民法院(2017)苏1003民初第9512号案,是围绕“大军师”的众多诉讼的起点。 该案于2024年10月立案,华立文化为原告,主张向被告孟江伟分配4836万元(后改为3413元)60,000 美元和利息)。
案件事实清楚。 《大军师》在江苏卫视播出不到半年后,华立文化按照投资协议向联盟总要要了一半的分配份额,却被告知该剧的股权比例已经调整。
根据华立文化与孟江伟于2024年12月14日签订的《共同投资合同》,双方出资50%用于“大骏事业部”的生产,总投资额为15亿元。 华立文化负责拍摄制作,孟江伟负责发行。 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收益将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2024年12月15日,吴秀波成立,富士文化以张健为法定代表人加入,并与华立文化签订《拍摄制作协议》,成为该剧的拍摄制作方。 张健由双方共同任命为该剧的总制片人。
由于预算超支,华立文化与孟江伟后来签署了《补充协议》,将该剧的投资增加到2个2亿元。 上述协议的真实性得到了各方的认可。 然而,围绕巨额收入分配,随后的四项协议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华立文化分别于2024年6月5日和6月6日提出了其关联公司霍尔果斯华立与富士文化签署的《电视剧全球独家发行协议》和《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协议》。 根据两份协议,华立文化将获得该剧发行收入的50%。
两份协议由张健签字,并加盖了富士文化合同专用章。 然而,在后来的诉讼中,富士文化对此并不认同,并表示从未见过这两份协议。
富士文化与联盟将持有另外两份协议,即补充协议二和补充协议三,华立文化为甲方,联盟江卫为乙方,富士文化为丙方。
内容大致是该剧的投资预算增加到了3个6亿元,华立文化、蒙江威将不追加投资。 孟江卫从江苏广播电视集团获得该剧全部发行收入,富士文化获得该剧新增收入的95%,华立公司获得5%的收入。
在这两份补充协议中,以张健为法定代表人的富士文化利益最大化,华立文化的投资收益权几乎全部转让,对该剧的投资实际上被撤回。
显然,以上4个协议在节目的收益分成上存在巨大差异。 围绕共享问题,华立文化、富士文化、梦江卫与主播江苏卫视已连续6年多提起诉讼,期间已发生诉讼20余起,至今未结案。
补充协议二和补充协议三是双方争论的焦点。 由于两份协议上的华立文化公章被确认为时任富士文化法定代表人张健的私人版画,因此华立文化在随后的大部分诉讼中胜诉,并有权要求分配相应收益。 富士文化几乎完全败诉,面临巨额赔偿。
从未见过面的合作伙伴。
张健是整个事件的关键人物。 根据一审判决,张健2024年出生于黑龙江省林口县,大专学历,江苏省扬州市注册。
2024年6月,张健因涉嫌挪用资金、挪用公款罪被新疆伊犁州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批准逮捕。 法院认定张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富士的文化财产2176。80,000元。 2024年5月,张健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推进“大军师”的过程中,张健始终扮演着多方协调和信息传递的作用。 他不仅是富士文化的法定代表人,也是该节目的制片人。 在蒙江威和富士文化眼中,张健也是华立文化的副总经理,代表华立文化参与项目。
富士文化、蒙江威提出了各种理由来证明张健代表了华立文化。 例如,2024年12月23日,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制作许可证将张健列为华立文化的法定代表人。
基于此,《大军师》是一部投资上亿元的大戏,而领投该项目的富士文化、孟江卫此前从未见过华立文化相关人员,相关事宜由张健代表各方处理。 这为后续的一系列纠纷埋下了隐患。
张健也认为自己是华立文化聘请的副总经理。 他的理由是,2024年4月21日,华立文化的前身江苏诚鸿文化传媒与他签订了《备忘录》。 据悉,华立文化计划在北京设立分公司,聘请张健担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然而,案发时,北京分公司尚未注册,张健在华立文化的身份存疑。
华立文化真正的法定代表人金红星对张健的身份也有不同的看法。 他曾表示,在签订《大军师》的《联合投资合同》之前,他没有亲自与孟江伟、吴秀波的相关人员谈过该剧的相关事宜,合作的具体事宜和相关合同的交付,都是由张健处理的。
张健没有华立文化认同,金红星为什么和张健有频繁的接触? 2024年6月7日,在华立文化、富士文化与吴秀波的诉讼中,作为证人出庭的金红星解释如下:张健是富士文化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富士文化,“(投资)我必须联系富士文化的法定代表人。
在法庭上,吴秀波**询问金红星,张健是否在2024年12月15日之后(即《共同投资合同》签订后)代表华立文化。 金红星再次表示,张健是富士文化的法定代表人,他只与华立文化有一定的合作关系,仅此而已。
吴秀波问,2024年华立文化有没有给张健发工资? 金红星只承认自己给了张健“生活费”。 究其原因,当时由华立文化等人出品的电视剧《我在西林戈等你》由张健负责发行,金红星表示,张健既是该剧的制片人,也是该剧的发行人,“张健当时是个可怜的鬼, 而2024年,《我在西林戈里等你》上映了,要想上映,就得请人吃饭,这样我才能给他点钱。
金红星出庭作证。
金红星也多次强调,张健是代表富士文化与他沟通的。 “如果不是张健是富士文化的法定代表人,他永远不可能以制片人的身份加入《大军师》剧组。”
法院最终认定,《补充协议二》和《补充协议三》的签署未经华立公司授权,张健以华立文化名义签署两份协议,不构成明显表象,违反了禁止双方的法律规定,对华立公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忽略了细节。
蒙江威公司的诉讼解释了为什么他对张健的身份和公章有信心。 孟江伟认为,华立文化签署的几份协议的盖章流程是一样的,基于对华立文化原封盖流程的信任,以及对公章签署协议的信任。
直到公章鉴定结论出来,孟江伟才知道,两份补充协议上盖的公章与华立公司的公章不一致; 直到我在公安机关看到张健做的笔录,才知道华立的公章是张健盖章的。
被忽视的不仅仅是张健的身份和公章的真实性。 根据吴秀波的说法,2024年6月19日,张健在横店会见了吴秀波和孟江伟负责人,再次提出投资36亿元。 华立文化在评估风险后要求退出,蒙江伟也决定不追加投资,因此在两份补充协议中出现了投资权转让。
但是,这两项重要协议中有许多遗漏。 首先,补二末尾只盖了三方专用章,没有人签字; 《补编三》加盖了三方合同专用章,但甲方签字代表一栏无人签字。
二是签字时间。 两份协议的日期均仅为印刷的“2016”,确切日期为空。 孟江伟后来在法庭上表示,《补充协议三》签署的大致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补充协议二》签署时间不详; 富士文化表示,《补充协议II》于2024年6月19日签署,《补充协议III》于2024年7月21日签署。 双方所描述的时间存在矛盾。
法院最终根据两份协议的内容推定,两份补充协议是在优酷于2024年3月25日被授权行使网络传播权后成立的。 其中,补充协议三应在2024年6月30日之后签署。 按此时间点计算,在《补充协议二》签订之前,该剧已经产生了协议授权费36亿元,协议授权费已在《补充协议三》签署前发生。6亿元。
据此,法院认为,在两份补充协议中,华立文化在已经有预期收益的情况下,将投资权益转让给富士文化,未考虑华立文化的利益。
另一个关键事实是,2024年9月18日,华立文化向富士文化支付了4150万元人民币作为投资基金,这笔款项也记入了富士文化的账目中。 这意味着,在签署两份补充协议后,华立文化仍在进行资本投资。
作为两份补充协议的最大受益者,吴秀波和他的富士文化在多数情况下都站在了“被告席”上。
2024年8月13日,浙江高院以合同效力纠纷为由,对富士文化提起诉讼,但作为原告的富士文化未按时提前支付受理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裁定富士文化撤诉。
富士文化还试图推翻华立文化提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分配协议》。 富士文化向法院提出,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张健的签字,在协议签订时不是张健签字的,并就此申请鉴定。
2024年1月8日,法院根据富士文化的申请,对张健在《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协议》中的签字进行了鉴定。 然而,当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时,富士文化并未在期限内支付鉴定费。 法院判决富士文化应承担未认证的法律后果,并推定张健的签名为真品。 针对上述事宜,时代E公司记者多次联系吴秀波、富士文化,均未收到回复。
在最初的诉讼中,孟江伟作为被告,被华立文化追回江苏卫视发行收入3000多万元。 基于此,孟江伟最初与富士文化站在“同一条战线”,请求法院裁定两份补充协议有效。 然而,在那之后,联盟改变了方向,要求法院撤销这两项补充协议。
许多有关各方都处于困难的境地。
围绕“大军师”的诉讼持续多年,今年11月,吴秀波等人来到最高人民法院,维持江苏省高院对霍尔果斯沃利诉富士文化案的原判。 根据江苏高院判决,富士文化需向霍尔果斯华立支付该剧发行收入的50%,包括利息在内合计约5亿元。
除了其他诉讼外,吴秀波在微博上表示,富士文化作为该剧的发起方、制片人和发行方,将面临高达10亿元的损失。 吴秀波本人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陷入破产。 除了吴秀波和富士文化之外,该剧的多方目前情况都不好。
2024年,围绕《大军师》的争议爆发,国内影视行业开始进入下行周期,影视企业经营状况急转直下。2024年,A股上市公司蒙江威的母公司当代东方因大幅减值而亏损超过16亿元。
当代东方表示,蒙江卫资金紧张,对业务发展有影响; 此外,蒙江卫的部分剧集也很难卖出去。 基于蒙江威未来经营情况,公司对收购蒙江威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
当代东方最终于2024年7月终止上市,蒙江卫深陷多起执行纠纷。 2024年10月,扬州市汉江区法院宣告,在华立文化与蒙江卫纠纷执行过程中,法院未认定蒙江威名下有任何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对蒙江威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高消费。
今年8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显示,法院在蒙江卫工商注册地进行调查,通过网上执法查控系统查询蒙江威的存款、房产、车辆、贵重资产等资产,蒙江威暂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除了《大军师》,孟江伟还因为其他影视剧纠纷被多家公司起诉。 去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裁定中提到,根据梦江伟的介绍,梦江伟不再有任何员工,没有实物资产和银行存款,也没有业务经营。 **时代E公司记者一直未能通过各种公开渠道与孟江卫取得联系。
虽然金红星名下的华立文化围绕“大军”赢得了许多纠纷,但金红星、金红星旗下的华礼文化等众多相关实体却深深卷入了其他纠纷。 目前,金红星本人、华立文化等均被限制高消费。
去年8月,江苏省扬州市汉江区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江苏华立地产集团金红星作为原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房产,位于兴城路179-2号(华立国际大厦)被抵押查封,多轮被扣押,无处置价值。华立文化名下的车辆已被保全和扣押。
该裁定还表明,法院未能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居住地和居住地进行现场调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
责任编辑:刘俊宇。
校对:杨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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