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去武汉出差,抽出时间和几个同事聚在一起,聊天过程中,一位年轻律师问我,年轻刑事辩护律师的成长最重要或最需要的是什么?这个问题真的难住了我,我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以前没有从这个角度思考过。 后来,我们就年轻律师的成长需要什么这一广泛的话题进行了一些交流。 比如,要多处理案件,要磨练自己的专业能力,要加入一个好的团队,最好有一位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老师,还要多写文章,多参加活动,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扩大自己的人脉和案例来源等。
虽然我说了那么多内容,这些方面对年轻律师的成长确实很重要,但是对于年轻律师的成长最需要或最重要的因素,这个问题并没有明确的答案,我也在思考,除了上述因素之外,是否还有一些因素是最需要的,或者更重要的
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放过,我和很多老律师谈过这个问题,然后我们达成了一个共同的感受:上面提到的因素当然很重要,但确实有一个因素更重要,那就是年轻的刑事辩护律师要有刑事辩护律师的精神, 用通俗的话来说,他们必须努力工作。
当一个人被说成“战斗”时,通常是对这个人勤奋、勤奋、积极进取、思想开放、愿意付出额外努力来实现目标或完成任务的赞美。
很多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年轻的刑事辩护律师要付出很多努力?拼写什么?和谁打架?
对于律师来说,练专业技能、积累经验、加入团队、拓展人脉,都属于“外练筋骨”的范畴。当一个律师要有努力的时候,这就好比一个练武的人要“练一口气”,这种努力就是律师的精神,没有这种努力,就缺乏对精神的支撑。
如果一个年轻的刑事辩护律师想要精力充沛,他或她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有不怕困难、不怕压力的勇气
年轻律师首先需要争取的是勇气。
许多人想知道为什么律师会谈论勇气有这种疑问的人,无论是法律界以外的人,还是刚进入法律界的人,都有一定的执业经验,尤其是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都能感受到做律师确实需要一定的勇气,而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来说,这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精神。
这是因为律师处理一些非常麻烦的事情,其中很多是对抗性的,在处理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各种压力。
特别是刑事辩护面对的是公权力,是面对公权力,是对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的某些指控和观点的否定,难免会有一定的压力和障碍,这就要求我们要有排除困难和压力的勇气,否则,很多案件是不可能办的。
近年来,一些办案人员不严格依法办案,妨碍律师行使权利的现象频频发生,辩护与审判的矛盾日益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刑事辩护律师要想进行有效辩护,就需要鼓起勇气,以理性为依据为自己争取权利。 如果勇气不足,他们很容易在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权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刑事辩护的特点决定了刑事辩护律师必须要有一种吃苦耐劳,而吃苦耐劳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勇气,而勇气就是最重要的吃苦力之一。
很多当事人在聘请辩护律师时,最大的顾虑就是律师不敢说话,而选择律师时,首先要考察的条件就是看律师是否敢说,是否害怕得罪办案人员。 这也是很多刑事案件的家属在外地聘请律师的原因。
勇气是刑事辩护律师最需要的东西之一,而这正是我们许多律师所缺乏和需要培养的。 以义发声,以铁肩扛道德,是指一种勇气。 刑事辩护的特点要求刑事辩护律师要有一定的勇气和责任感。
其次,我们必须拥有更多的真能
律师更认真,才能彻底理解问题,理解问题,而不是刻意与某人相处。 严格来说,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是一种竞争性很严肃的工作。
这种道理对自己一定更真实,不懂的问题要努力去理解,不懂的问题要想办法去理解;对办案机关也要更加坦诚相待,不能随便放过一个问题,更不能放过一个涉及辩护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所谓“死敲门”是一种真实,但如果能把真实性与一定的智慧结合起来, 它会更加完美。
三是要有在连续战斗中吃苦的实力
青年律师的辛勤工作就是吃苦耐劳,能够吃苦耐劳,也是青年律师吃苦耐劳的根本体现。
我常说,刑事辩护律师的时间不掌握在他自己手中。 “一天工作八小时,下班上班,下班下班,周末休息”,基本不可能成为律师,尤其是从事刑事辩护。 法律职业本身就很辛苦,加班很正常,但加班就不正常了。 刑事辩护律师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特别能吃苦,这是由刑事辩护法决定的。
人们常说,刑事辩护律师要么在去开会的路上,要么在开会的路上。 而且,现在有很多刑事案件越来越复杂,卷宗越来越多,需要开会的会议越来越多,时间也越来越长。 例如,我们有一个案件经过一个月的审判,尚未进入辩论阶段。 在网上看到可能持续数月的病例**也很常见。
比如我们团队承接的案件大多是外地案件,需要经常出差到外地,在当地看守所附近或法院附近封闭的办公室工作一两个星期是很正常的,有时甚至连续出差一两次就是几个案件。
所以,当你成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时,你一定不能为自己感到难过,你必须对自己无情,你必须有在持续战斗中吃苦的体力和精神,不可能轻易做好刑事辩护。 有人说,律师、检察官,不仅在为自己的业务能力而战,更在为自己的体力和吃苦的精神而战。 这句话确实是真实情况的写照。
四要有持之以恒的毅力
坚持不懈是律师努力工作的另一种表现。 刑事辩护的道路是艰难而曲折的,刑事辩护从司法环境来看,受环境影响很大,在案件的辩护环境不是很好的情况下,要想坚持辩护工作,就必须要有坚持到底的毅力,刑事辩护律师希望看到自己的高光时刻, 唯一的办法就是克服路上的困难,不退缩,坚持前行。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这一领域取得优异的成绩。
从具体情况来看,刑事辩护也需要这种坚韧和毅力。 刑事辩护要取得成效,必须改变办案机关已经形成的现有观点,因此辩护工作十分困难。 刑事案件的辩护也需要锲而不舍的精神,只有尽力反复分析证据,研究案件,反复向办案机关发表意见,才能达到辩护目的。
有些案件在律师的努力下可能会有很好的结果,而另一些案件可能不会。 因此,在很多案件中,辩护律师需要从一审走到二审,甚至继续坚持上诉。 这个过程需要律师要有毅力和毅力去战斗到底,不能半途而废。
刑事辩护并不是任务的终点。 人们常说,办案是别人的生命,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和律师的刑事辩护也是如此。 在当前的环境下,一个案件要想得到公正的处理,过程是艰难而曲折的,辩护律师需要有毅力和毅力去拼到底。 当然,这种精神需要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支持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