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患者来到北京就诊,医院要求他重新做一系列体检,引发热议。 重复检查是很多人看病的痛点,既费钱又费时,加快体检结果的互认和交流成为大家的普遍期望。
为促进检查与检查结果互认,有关部门有明确要求。 早在去年2月,多个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管理办法》。 在国家卫生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中,通过信息互联促进检验检测结果互认是重点内容之一。
体检互认现状与群众期望存在一定差距,医疗资源水平的差异和信息共享的缺失是重要原因。 由于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不同医院的信息系统、检验和质量控制水平不尽相同,特别是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的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医疗信息交流存在一定障碍。
一些医疗卫生机构对检查结果“认不认、不想认、不敢认”,有技术原因和利益。 一方面,临床检查和诊断标准和设备不完全一致,全面实施互认也会带来一些错误和争议。 另一方面,检查和检查是医院收入的一部分,互认的实施会影响医院的成本效益核算。
促进体检结果互认交流,需要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快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在及时更新医院硬件设备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高水平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分级诊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拓展,统一技术和质量控制标准,加快打破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共享和获取。
体检结果的互认和交换,对体检结果的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级医疗机构需要对出具的报告负责,相关部门也要建立可追溯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医疗纠纷和难以明确法律责任的问题。 同时,推进体检结果互认不能“一刀切”,而应在充分保障患者权益、保证检查准确性的前提下,切实节约社会资源。 当确实需要再次检查时,医护人员也应耐心地向患者说明情况,以增进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相互了解。
随着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体检结果互认等便捷措施有望继续得到推广和实施,让群众看病更舒心,身体健康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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