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终于解决了我心目中的这个问题。 日前,在虹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协调下,身为消费者的王女士终于拿到了赔偿金,这场持续了近四个月的消费纠纷也告一段落。
王女士在某购物平台上买了一台冰箱,最近,这台冰箱出现了制冷故障,王女士最初联系了官方售后平台进行维修,冰箱第一次维修后恢复正常,但几天后故障再次出现。 于是王女士多次联系维修,结果还是一样,冰箱正常了几天就坏了,这让王女士很生气。
终于有一天,王女士家的老人突然因病住院,可能与吃了变质的食物有关。 王女士怀疑是冰箱导致食物变质。
王女士家属住院后,冰箱官方售后人员联系她,表示愿意赔偿,但在王女士提出具体赔偿金额后,工作人员没有联系王女士。
随后,另一名维修工人联系了王女士,但不仅没有给出赔偿方案,还威胁要向王女士提起诉讼,让王女士上诉。 恶劣的态度让王女士很生气,向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
经核实,区消保委获悉,王女士向官方售后平台提出10倍的维修费补偿,即6000元。
冰箱品牌卖家表示,之前并不知道王女士的情况,品牌卖家与扬言要“打官司”的维修人员只是合作关系,此前已经终止了与维修人员的合作,希望接下来的处理能让王女士理解。
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多次修补后仍未修好的电器是可以更换的,但因王女士购买了其他品牌的冰箱,不再需要更换,经营者表示可以退回冰箱,并赔偿王女士3000元,王女士认可了赔偿方案。
根据《部分商品维修、换货、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退换、包、修)有效期内,产品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负责凭维修商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根据《规定》第十三天第一款规定,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但如销售者因没有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且消费者不愿换货该产品的其他型号、规格,要求退货的, 卖方应退回产品。
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冰箱等家用电器应及时维修,维修时应选择定期维修公司,提前了解操作流程,尽量保证维修人员操作时现场监督。 同时,要求维修人员在拆装后提供责任书承诺书,并在出现问题后及时保护其权益。 当维修公司推卸责任时,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顾丽.
*:互联网。 编辑: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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