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民营经济金融支持25条》),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长期以来,金融部门明显偏向民营经济,导致金融体系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总体上薄弱,与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极不匹配。 这种偏差主要体现在金融部门出于对国有企业的信任,往往在国有经济中投入过多的财政资源,导致民营经济总体上获得的财政资源较少由于民营经济领域市场主体规模较小,无法满足金融机构巨大的信贷交付需求,导致金融机构情绪低落、现象突出,加剧了民营经济获得金融支持的难度与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通常能够带动更多的政治和政策资源,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社会地位不高,难以帮助金融机构撬动当地资源,降低了金融机构为民营经济服务的积极性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生命周期普遍较短,信用风险较高,政策扶持较弱,导致金融机构在服务民营企业时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信用风险民营企业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民营企业资质也存在显著差异,导致金融机构在服务民营经济时,不愿大规模涉足民营经济金融机构本身已建立问责机制,审批要求较为严格,市场人员因免责、降低自身风险等因素,不愿集中精力扩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受此影响,民营企业获得的财政资源不仅在总量、短期、重成本等方面明显不足,而且区域、行业等结构性问题也较为突出。 有鉴于此,《民营经济金融支持25条》提出“引导金融机构树立'平等待遇'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实现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和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努力改变金融机构的传统经营理念。
但必须指出,实现上述目标并不容易,打破偏见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笔者认为,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民营经济金融资源的可得性和可持续性:
首先,金融部门要着眼于现场。 民营企业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群体,产业多、地域广、主体复杂,这使得民营企业群体更加复杂和差异化。 为此,金融部门大范围、大规模扶持民营企业难度大,但应进退,聚焦优质民营企业,“民营经济金融扶持25条”中有5条提到“优质民营企业”。
未来,政策资源和财力要不断向优质民营企业倾斜,带动整个民营经济发展。 什么样的企业才是优质的民营企业,是专业判断的问题,金融机构需要具备这样的能力。 可以说,优质民营企业一旦稳定下来,民营经济就会基本稳定下来。 特别指出,考虑到民营房企的重要性,在当前环境下,加大对优质民营房企的金融支持力度,避免房地产业风险进一步外溢,弱化房地产业风险,增强市场对民营经济的信心同样重要。
其次,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支持要坚持“三箭+”协同的基本思路。 金融部门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主要体现在融资层面的“三支箭”(信贷、债券、股权),即逐步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例,扩大对民营企业的债券融资规模,扩大对优质民营企业的股权融资规模。 事实上,这与房企财务管理部门推出的“三支箭”思路大体一致。 但是,从房地产业的“三支箭”效应来看,单纯从资金端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金融部门向民营企业,在“三支箭”推动同步实施的基础上,还应通过建立信贷激励约束、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加强应收账款确认和税收优惠等手段,增强民营经济的财务承载能力。
最后,金融部门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和业绩观,对民营企业的支持要更加注重可持续性。 除了可用性之外,金融部门应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和业绩观,摒弃短期内砸钱的传统观念,支持民营企业更加注重可持续性和风险控制,即金融机构在服务民营企业时仍应以合规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不能盲目投资财力,赚政治资本,赚政策资源。同时,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并不意味着放弃国有经济,也不意味着大量资金和信贷增量资源,而应该更加注重对现有金融资源的系统性重组和优化,比如盘活长期集中在房地产和城市投资领域的低效或无效的金融资源。过去,从而为民营经济提供金融支持空间。
推动金融部门支持民营经济是一个中长期的过程,需要金融机构与民营经济真正的双向奔涌,需要政策部门、地方政府等相关方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作者是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的特聘研究员)。
2024年发行12.11.《中国新闻周刊》第1120期。
杂志标题:如何真正用金融支持支撑民营经济?
作者:任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