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很多独生子女家庭。 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独生子女可能无法继承其父母的全部遗产。
我国有两种继承方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另一种是遗嘱继承。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继承人顺序排在第一位的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没有一阶继承人的,由二阶继承人继承。
如果是遗嘱继承,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有遗赠和赡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处理。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父母可以随意处置,因此也可以将遗产赠予子女以外的人。
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继承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没有一阶继承人的,由二阶继承人继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和受抚养的继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处于受抚养关系中的继父母。
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领养的兄弟姊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继承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涂改、隐匿、毁灭遗嘱,情节严重的;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阻挠被继承人立立、变更、撤销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行为,被继承人表示谅解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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