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暂存室的建设应符合GB 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这是我国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的贮存基本要求,适用于化学危险品的出库、入库、贮存和维修。
以下是GB 15603-1995标准中的一些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公安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在配送部门自行管理的仓库中存放危险化学品和化学危险货物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库。
危险化学品货物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 **物品、1类易燃物品、湿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和场所应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人身安全防护设备。
化学危险货物按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志》进行分类和标记。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应当隔离贮存、单独贮存和单独贮存。 隔离存放是将不同物料在同一房间或区域内间隔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通过通道保存的一种存放方法分离贮存是将化学危险品与违禁品在同一建筑物或区域内通过隔板或围墙隔开的贮存方法;单独存储是一种存放在不同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物的外部区域的方法。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水、消防等设施。
危险化学品在贮存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贮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总之,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货物贮存通则》对我国化学危险货物贮存规定了一套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旨在确保化学危险品的安全贮存,防止事故的发生。
其中,危险废物暂存房是指用于临时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 在危险废物暂存室内,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应符合GB 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货物贮存通则》的有关规定。 以下是在危险废物暂存房内贮存化学危险品应遵循的要求: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贮存于公安部门批准的化学品危险货物专用库房内,或符合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志》分类标志的场所。
危险废物暂存房应配备良好的通风、排水、消防等设施,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根据化学危险品的性质、类别、包装要求分类贮存,避免相互污染和事故。
*物品、1类易燃物品、湿烧物品、剧毒物品等不得露天堆放。
定期对危险废物暂存室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贮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人身安全防护设备。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行动,降低事故风险。
总之,在危险废物暂存房内,应严格按照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货物贮存通则》的规定进行化学危险品的贮存,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合理贮存。 同时,仓储单位也要认真履行相关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