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东南网讯(记者 张丽清)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主题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今天上午,在福建师范大学苍山校区,由师范学院组织了一场独具特色的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 吸引了众多师生的积极参与。
我急着去上班,我没穿!“发型会乱七八糟的,我不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死亡率远高于其他因素。 头盔是骑车人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头盔就等于没有安全保障。 活动现场,烟台山中队队长翁杰通过第一次演示,结合具体事例,从电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不戴安全帽等方面,向同学们讲解了电动车违法驾驶的严重后果,引导同学们时刻绷紧安全绳。
学生亲身体验酒后驾驶检测设备。 图片由学校提供。
酒精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通宵喝酒不是酒后驾车针对一些容易产生疑问的问题,苍山交警大队烟台山中队民警为师生们进行了生动的讲解。 据警方介绍,酒驾的判定标准与酒精含量无关,而是血液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酒后驾车不是由您受到酒精影响的时间长短来定义的,而是由专业的血液酒精浓度测试的结果来定义的。 如果您的血液酒精含量过高,仍将构成酒后驾车。 根据《车辆驾驶员血液和呼吸酒精含量阈值及测试》(GB19522-2010),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 100ml,小于80mg 100ml为酒驾,大于等于80mg 100ml为酒后驾驶。 现场,民警带领同学们体验酒驾检测设备。
车辆停车后,驾驶员和乘员在开门时没有仔细观察后方,导致后面的行人或车辆被撞倒,称为“开门杀人”。 “下车时,用远离车门的手打开车门,上半身自然会将头肩向外转动,观察范围可以有效避开后视镜的盲区,避免与身后迎面而来的汽车或行人发生碰撞。 现场,民警还为学生演示了“荷兰式开门法”,有效避免了“开门杀人”。
学生学习习交通规则 由学校提供。
通过此次活动,不少同学表示,这样的安全教育课深深扎根于他们的脑海,要在生活中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