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晋省某地的订婚案引起了**关注,并迅速引起**分化:因为随着相关单位披露了一些相关细节,网友也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在婚前同居的情况下很常见, 女方在订婚后仍能起诉男方**,这明明是打算算计男方,所以他认为男方很冤枉;也有人认为,根据目前的证据和法律观点,该男子确实构成了**——毕竟法律并不关心人的感受,同时注重证据。 所以,男人的处境虽然让人感叹,但确实是违法的。
其实,订婚**案中的男子是否值得同情,可以放在一边,光是这个案子的很多细节就让人觉得很有意思:当然,这篇文章提到的细节,主要是以官宣的内容为依据的。
首先,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女人其实对男人很反感。
因为根据官方公告,男女是通过一家婚姻介绍所认识的,相识没多久就订婚了。 订婚后,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根据官方公告),随后女方起诉男方,并提供一系列证据。
从婚介所久不识的事实来看,男女双方都很难认为对方有什么感情基础:但男女双方都觉得自己没有合适的结婚对象,于是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对于男方来说, 他要的只是一个人陪他上床,而对于女人来说,也只是找一张饭票而已。一切都是那么现实,从头到尾都与爱情无关。
由于男人很快就花了足够的钱,女人决定和男人订婚——从这个细节来看,这更像是一笔交易。 我记得有一部日本电影说过: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是长久的我。 我个人觉得这句台词很适合晋州的这对年轻夫妇。
在 2020 年代,人们在不等待订婚的情况下生活在一起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在订婚之前就出生的孩子也并不少见。 因此,订婚后,双方同居是很常见的。 所以,单身已久的男人,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属于有未婚妻,所以是时候拥有一些生活方面的了。
万万没想到,女人说:我不接受婚前的行为,希望等到婚礼那天。
如果把这个女人的话放在2024年,可能会让人耳目一新:2024年很少有这样的传统女孩。 但在2024年,女方的表态无疑会让男方觉得自己被骗了。 因此,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从这个细节来看,按照现行法律,男方确实是有罪的。
然而,女人的心态很有意思:因为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看,在2024年代,女人拒绝与男人(有婚姻协议或婚姻关系)发生关系,无非是两种可能:
第一种:哄狗舔模式。 我认识一个2024年出生的女孩,和前男友交往了三年,基本上是挤掉了男方的财产,然后分手了,男方在约会期间没有得到女方的身体——女方的言辞也留到了婚礼当天,男生为此兴奋了很久: 难得如此冷翠,他很感动。
其实有一个00后熟人,女朋友也跟他说了同样的话,所以他很感动。 而有一位毕业于中大的哥哥,选择看透而不说出来。
第二种:厌恶心理。 如果女人厌恶男人,她当然不会想和男人有特殊的关系。
我个人认为,晋省这次事件中女人的心理应该是后者——也就是内心深处觉得男人恶心,我看不起他:毕竟男人不有钱帅气,有中专学历的DS配不上大专学历的有才华的女人。 因此,抱着可以耽误一天的心态,拒绝了特殊关系。 因此,当男方强行动手时,女方选择报警。
事发后,女方的措施也非常冷静:就是能够留下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不情愿,避免男方浑水摸鱼,利用证据不足的漏洞,逃避法律处罚——其实是因为女方留下的一些证据痕迹(比如烧窗帘), 这起案件提供了大量有影响力的辅助证据——这个女人面对危险的心态值得学习。
当然,很多网友认为,女方可能从一开始就想给男方设下圈套,毕竟我国历史上有过蜂麻雀的骗局——这其中就包括制造证据来欺骗人。
当然,人心并不古老,这种情况或许是可能的,但还是那句话:有证据,没有证据,一切猜想都是苍白无力的。 法律是严肃的,看证据。 目前的证据决定了判决,这没关系。
不过,本着自我保护的思路,年轻人应该多研究蜂麻雀的例子,这对保护自己还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