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烟气和废气监测系统的验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验收记录表: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设备性能、安装位置等信息,并由验收单位和监测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2、自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施工合同、竣工报告:这些文件应详细描述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工艺、技术参数等,以证明监控系统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安装调试过程、设备运行状态、调试结果等信息,以证明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仪器测量仪器型式认可证书:这些证书是证明监测设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重要依据。
5、设备出厂合格证:该合格证是证明设备质量的重要依据。
6、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试验合格报告:该报告是证明监测设备性能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重要依据。
7、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的安装位置**:这些可以直观地显示采样点的安装位置和环境条件。
8、自动监控设备与市局监控平台数据一致性、稳定性证明:证书由企业自行出具,模板见附件3。
9、验收比对监测报告:报告应包括比对监测结果、数据准确性分析等,以证明监测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0、现场端正常运行监控的历史数据记录不少于168小时:该记录可证明监控系统在现场长期稳定可靠。
11、相关管理制度(岗位责任管理制度、设备运行、使用、操作维护规程、定期巡检、校准校准制度、设备故障预防处置制度):这些制度可以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12、验收报告:报告应包括验收过程、结果分析、结论等,以证明监控系统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13、企业承诺书:承诺书由企业出具,承诺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14、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基本情况备案表:**应详细记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有关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安装位置、运行状态等,由企业自行填写备案。
以上材料是污染源烟气和废气监测系统验收所需的基本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项目而异。 因此,在准备材料时,建议企业与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或监测单位沟通,了解具体要求,并按要求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