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家居与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优化行动项目的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规划》)经本市同意正式出台。
计划很明确2024年6月底前宜昌将建不少于2,700张提供家庭护理床不少于5,582人次膳食援助、清洁援助、沐浴援助、紧急援助等居家养老服务(1人次,指在项目实施期间,为同一服务对象提供不少于30项居家养老服务)。
客户。
在城市注册并在城市长期居住的人0岁及以上有经济困难的人士残疾人、部分残疾老人(包括完全残疾、严重残疾、中度残疾和轻度残疾)。
经济困难老年人是指处于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2024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常住居民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其他城镇老年人60。
2024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同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老年人75。
对老年人、寡孤、独居老人、特殊计划生育家庭、优待对象、留守老人、空巢老人、上述情况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或享受优待的老年人给予优先考虑。
项目实施内容。
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
对申请居家养老床位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基础信息筛选,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居家养老床位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依据。
建造老年人家庭护理床位
根据服务对象的残疾状况、居家环境状况等,对居家环境的重点区域或部分进行老年改造,根据需要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设备,酌情配备助行器、助餐器、感知等老年用品。 之前经过相关转换并具有相应功能的非重复转换。 居家护理床应有效提升服务使用者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控和动态管理,及时响应和处理项目实施对象的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
为长者提供居家照顾服务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护理、探访照护、健康管理、委托代理、精神慰问等。
项目实施后,将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服务内容。 **丨宜昌发布,宜昌市人民***编辑丨杨洋编辑丨翟婷婷。
*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