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你会怎么做?
是立即报警吗?
还是逃离现场?
思想上的差异。 后果可能大不相同。
法国网球公开赛气势磅礴,疏忽大意,但不漏水。
最近。 祥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第三中队。
快速一起检测。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一顶安全帽解决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2024年11月30日06时30分左右,接到市民报案,一辆无牌摩托车撞上一名老人,弃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第三中队长江学功迅速带领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民警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排查调查。 由于事发时间是早上6点左右,没有找到目击者,在提取现场无牌摩托车的车架号和功率号后,他询问了事发路段的住户,检查了住户的监控情况,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查询摩托车车架号和功率号,数据库中没有登记记录,案件一度陷入困境,但第三中队人民辅警没有放弃。 坚守在办公室分析判断,寻找线索。
经过综合分析,决定从现场摩托车后座衣架上的黄色安全帽进行侦察。 通过呼叫沿线的交通监控,查源头,查路线,逐一监控检查,不放过任何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辅警曲乐通过对事发前五天监控的调查,发现肇事司机每天早上6点左右, 开着摩托车出现在长康镇金三角监视下家卖馒头的早餐店,然后骑着摩托车向芙蓉北路方向走去。锁定司机行车规则后,他准确监控沿线路口,找到摩托车衣架上的黄色头盔,发现司机每天早上骑摩托车从长康和平村到长康集镇,然后沿着滨湖路和左宗堂广场到江东路老汽车站建设工地。
11月31日上午8时,组织民警赶赴老汽车站施工现场寻找肇事司机,发现冯某军是重大嫌疑人,工地负责人反映,冯某军因病未来工地上班。 第三中队迅速赶到他家中,俘虏了冯的军队。
经问:冯某军供述2024年11月30日06时30分左右,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两轮摩托车行驶至祥阴县长康里社区长康里卫生院门前马路,弃车逃离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款的规定, 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并依法判处冯某军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祥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