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阐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求职、就业创业补助)领取补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受理部门: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科。
验收条件:
1.受助对象:自2024年度起,向高校(含民办高校、私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院及特殊教育学院及高校(含私立学院及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院及特殊教育学院及职业教育院校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发放补贴, 残疾家庭、已获得全国助学贷款(含来源地助学贷款)的低收入农村户、持登记卡的低收入农村户(含已登记登记的农村低收入残疾家庭)、贫困家庭毕业生(含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特困人员。
2、毕业生只能按一个身份享受补贴。
2.支付标准:求职、就业、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
处理所需文件:
毕业生本人有《生活极端贫困人口帮扶证明》(农村五保)、扶贫开发制度截图(推荐)办卡证明、注册卡身份证明、残疾证或伤残军人证、城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低保或低保证证明, 由**部门签发;学生贷款合同由申请人自带
期:
承诺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00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9〕72号)。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任社发2024年第198号)。
4.关于贯彻落实苏任社发2024年第19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求职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宁任社2024年第3号)。
5.《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任社函2024年第154号。
6.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融合信息平台求职创业补贴线上工作的通知,苏任社函2024年第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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