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报道,近日,有网友发文称起诉《新华词典》引发关注。 该网友在**中表示,《新华词典》中对“**性”、“腰间别着一把手枪”、“小孩成了负担”的定义涉嫌违反《出版物管理条例》。 该网友还表示,在《新华词典》第12版中,没有“倭寇”二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对此,相关法律专家和语言学专家表示,网民对《新华词典》的诉讼,本身可能是出于对刊物内容的关心和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但他们的判断不专业、不客观,他们的观点可能混淆是非,歪曲事实。
网民有权起诉新华词典,但其逻辑经不起推敲。 网友认为,《新华词典》中对“倭”一词的解释只有一个“古代叫日本”,抹杀了日本人的历史罪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37条。 《新华词典》作为一本小词典,以词汇的收集为主,不可能包罗万象、包罗万象。 事实上,从20世纪50年代到现在,“倭寇”一词并没有被包含在“倭寇”一词的所有版本中。 这绝不是对侵略战争的宣传和美化,更不是对历史的否定。
至于“**性”、“腰间别着一把手枪”、“孩子小成了负担”等内容,更是牵强附会,毫无根据。 作为帮助人们掌握汉字的基本参考书,无论是收词还是释词,都应力求客观、准确、全面,难免会收录和使用一些否定词,并不意味着词典编纂者赞同或提倡这种做法。 按照举报人的逻辑,如果字典里出现了一个坏词,并且与编纂者的动机有关,那么以后,连“杀”和“*”这两个词都不会从字典中删除吗?
《新华词典》是新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词典,从第一版到现在的第12版,历时70多年,曾获得多项国家级奖项,倾注了众多汉字和语言学专家学者的努力,其内容也经受住了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新华词典》作为一本参考书,当然要与时俱进,要听取专业意见,但不能无事实根据地诋毁诬陷。
诚然,网友起诉《新华词典》的初衷,或许不排除对刊物内容的关注和对未成年人的关注,但却涉嫌赤裸裸地蹭流量。 《新华词典》的名气够大,如果把它当成**“靶子”,很容易引来围观,网络上也不乏善行。 至于对错,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 这种行为应该受到网络平台和公众的谴责和抵制。
春城晚报-开平新闻首席评论员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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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编委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