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 我要自首,我在这里等你。 ”
2024年8月20日上午,黑龙江省绥化市碑林区派出所接到专案**-李。
原因很简单,就是在审讯李某期间,他曾经和“女警察”有过一段腿,这算不算犯罪?
在警方眼中,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不是犯罪,那么李某为什么要主动投案自首呢?还有其他原因吗?
李:事后,他自称是警察。
因为李某说话颠倒过来,民警让他冷静下来,理清思路,然后很体贴地给李某倒了一杯白开水。
李某接过民警交过来的矿泉水,一饮而尽,这才回过神来,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
从李某的描述来看,对此事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
李某原本是绥化市碑林区人,昨日(8月19日)中午,他在家太闲了,就用手机玩了朋友圈。
李某通过一个在线社交平台认识了一位自称是安小姐的女士。
安女士说,她今年36岁,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滨县,目前居住在绥化市碑林区某小区。
李某和安女士在**中愉快地交谈着,仿佛遇到了一个知己,于是两人在碑林区的一家旅馆见面,聊了很久。
因为安女士的声音很温柔,看起来很友好,所以李女士在征得她的同意后就和她上床了。
然而,就在李小姐还想和安小姐多说几句话的时候,安小姐突然对李小姐说,她是警察。
李小姐只以为安女士只是在自言自语,所以也不再理会,说起了自己对未来的愿景。
不过,此时安太太说出刚才“我是警察”这几个字,李某看到安太太严肃的样子,有些慌乱。
是的?他试探性地问安太太。
安女士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道:“李,你是平民,跟女警在一起,这是犯罪,很有可能被送进监狱。 ”
李某听说要坐牢,顿时吓了一跳,连忙起身,恳求安夫人。
随后,安老太太让李某把她的**拿出来,李某也非常配合地把她的**交了出来。
安女士拿到李某的**,要求李某提供支付密码,李某犹豫了一下,考虑到自己很可能会坐牢,最后,她告诉了自己自己的支付密码。
安太太向李某转账6700元,李某的行为未被查处。
安太太把仅有的6700元转给他,李某也无意再谈人生理想等话题,于是站起身准备回家。
回到家后,李某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跑到派出所,准备报警。
然而,李某一来到派出所,就想起了安小姐昨晚说的话,**女警察是违法的,很有可能被带走坐牢。
这就是为什么他和女警一起去,因为他太害怕了。
民警一听到李某的话,立刻就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他们让李某在报案上签字,然后让他回家等着。
安太太:我不会对他隐瞒任何其他事情,只是因为缺乏资金。
绥化市碑林区派出所接到李某报案,经过一系列调查,于2024年8月25日成功抓获安女士。
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女警察”安太太说出了真相。
安女士说,她没有对李隐瞒什么,只是一个**人。
她跟我说,她今年36岁,来自哈尔滨滨县,家在碑林区,离李某不算太近。
其实,在李某的社交平台上,她认识了李某,两人一拍即合,谈人生和理想,都是发自内心的。
但她急需钱,于是带李某去酒店陪她玩,并谎称是女警,从李某账户中拿走了6700元现金。
安女士还说,她不认为李会认为她是女警。
但见李某似乎真的相信了,他编造了一个理由,说是和女警一起犯罪。
安女士说,她后来确实有些后悔,因为李某真诚地和她谈人生和理想,甚至欺骗了他,这让她感到有些愧疚。
不过,安女士并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而是因为涉嫌诈骗,所以被警方暂时拘留。
通过警方的深入调查,发现安小姐最近卷入了一起盗窃案,于是在今年9月6日,安女士被当场逮捕。
讹诈!严惩!
绥化市碑林区公安局经全面调查,于2024年10月将安女士移送有关部门。
*经查,安女士在哈尔滨市一家法院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而这一次,她从李某身上骗取了6700元,这已经是严重的犯罪了,遂化市检察院赶紧将安小姐送到碑林区法院,控告她诈骗。
因此,安女士最多可以三年到十年不等。
在此,我想提醒大家,在网络上交友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随意与陌生人“现身”,发现李某下落后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