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丨
恶者不义。 所谓“邪教”,就是被后世、法制宗教、主流社会所排斥的民间教派。 邪教是指以宗教、气功等形式成立,神化其领导分子,以制造、传播迷信、邪说等手段迷惑、欺骗他人,发展和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为了维护我国社会的繁荣稳定,我国制定了多项反邪教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从事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事业的活动。 ”
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得损害国家、社会或者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共52条,其中第三十三条将刑法第三百条修改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或者迷信欺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通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引诱、煽动他人从事邪教、邪教活动,或者利用邪教、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活动的。 也就是说,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身财产权,妨碍社会管理,危害社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民国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若干问题。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和自我管理的原则,预防、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利用宗教的违法犯罪活动, 反对外国势力干涉国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 该法第14条还规定,每年的4月15日是全家安全教育日。 邪教组织严重危害了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们将严惩违法违规的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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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关注“邯郸区公安局”)审计:王娇娇 刘炳林 编辑:王金妍 范航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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