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有狗的不吸收案例4遭遇快速扩张的打击

小夏 社会 更新 2024-01-31

关霞和潘欢通过白有狗**发放“博尔顿积分”,买卖积分,并以积分作为参股凭证向社会募集资金,这类经营活动不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事前审批和事前管理,缺乏法律保护, 根据247号令和**法,金融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随时认定为非法集资或非法传销。

根据247号令和***法,百有狗平台批量出售给黄牛、会员间自由交易的“博尔顿积分”应被证监会作为违法行为予以取缔,“博尔顿积分”等同于违法行为。 关霞和潘欢以批量购买博尔顿积分(相当于变相购买公司发行的**)的形式筹集资金,成立了线下实体“百优狗”超市,并将实体店交给加盟会员(相当于购买了大量博尔顿积分的黄牛)进行管理。 两人通过这种形式不断扩大实体店数量,大量的人投入了这种“百有狗”线上线下商业零售项目。

吴新民(化名)是一名“黄牛”,他首先接触了百优狗网购平台并注册为会员,注册成为会员后从平台批量购买了博尔顿积分,然后通过将博尔顿积分零售给其他会员,从差价中获利。 这些早期的“黄牛”通过向会员零售积分获利后,将这种批量购买博尔顿积分卖出差价的盈利模式推荐给王永芳(化名),王永芳(化名)很快成为新的“黄牛”之后,王永芳(化名)继续向身边的人(大众)宣传从百有狗到网购平台, 并宣传在百优狗超市购物的实惠性和便利性,从而吸引更多人注册成为百优狗会员,让这些会员可以自己购买博尔顿积分购物。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王永芳(化名)注册成为百优狗平台的会员,渐渐地有会员向王永芳(化名)学习,开始做黄牛,开始批量购买Boton积分来推广百优狗平台,很快百优狗就有了品牌效应。 有的黄牛甚至一次从平台购买12万元积分,相当于参与百有狗平台成为股东黄牛,然后在百有狗平台的支持下选择一个地址成立线下超市。

可以看出,百有狗网购平台是关夏和盘欢于2024年注册的互联网购物平台,最初以河南悦九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注册,在通过黄牛将货币(或债券)等变相形式以波顿积分(或债券)的形式融入资金后, 2024年5月,四川成都和深圳分别成立了百优狗科技和百优狗连锁店,随后在2024年5月,在深圳注册了6份迈纽斯品牌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关霞,目前仍在营业)和深圳迈纽斯农业发展***法定代表人为潘欢,尚在营业中)。

正如关霞、潘欢利用博尔顿积分发展线上会员,快速出资成立百有狗线下超市,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2024年5月,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当地百有狗的品牌营销活动是“非法传销”,因此他们确定了百有狗线下平台的形式和会员的线下超市发展以及博尔顿的使用点融资为非法“传销”,对营销活动的组织者进行查处,最终罚款60万元。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百优狗的营销活动进行调查处理后,对白有狗品牌的推广和博尔顿积分的融资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人们开始用不同的眼光看待白有狗线下平台和线下超市,这也让白有狗品牌上市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如果监管部门能够积极规范和引导百优狗的品牌推广,就可以促进百优狗品牌的健康发展,为民营企业品牌的塑造起到护航作用。 “以罚款代管”的行政管理会让百有狗的收购行为变得违法,在非法传销的打击下,白有狗缺乏法律保障令人望而生畏,切断了民营企业的品牌成长之路。 缺乏发展信心的关夏盘欢,最终关闭了百有狗线上平台,线下百有狗超市相继关闭,批量购买博尔顿积分的吴新民(化名)、王永芳(化名)等黄牛无法将积分卖给其他会员,也找不到返还资金的平台, 因此,他们遭受了彼此的损失。遭受损失的黄牛们以为是被上级黄牛和百有狗平台骗了,向**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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