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
长城广泛分布于中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成并存续了2000多年,是中国规模最大、分布最广的文化遗产。 长城不仅是一座宏伟的建筑奇迹,更是一道无与伦比的历史文化景观。 2024年,党和国家领导人为“爱我中国,建我长城”活动题词,激发了长城的时代价值,把保护长城推向了弘扬民族精神的高度,开创了保护长城的新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对长城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具有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挖掘和文物传承保护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长城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长城保护条例》和《长城保护总体方案》,切实加强长城保护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进一步充分认识长城的独特作用和保护长城的重要性。
请各省长城沿线市县(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习,进一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保护长城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 充分认识到长城体现了中华民族不懈自强不息的精神和不屈不挠的爱国情怀,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象征和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充分认识长城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对于展示中华民族灿烂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保护利用长城要坚持保护长城的正确理念,坚持把保护放在首位,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严保护长城。 同时,请积极配合我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将保护长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政干部培训体系。
2.进一步深入研究长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时代精神。
请指导我省(自治区、直辖市)长城沿线各级市县党委,充分利用《长城保护总体方案》确立的长城价值体系框架下长城资源调查鉴定形成的数据, 系统梳理区域长城资源的年代、类型、分布特征和建造方式,综合运用历史学、语言学、历史地理学、考古学、建筑史等研究视角,有计划、循序渐进地对长城所承载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及其所蕴含的时代精神进行专题研究。要建立和丰富长城在全区的历史文化价值体系,重点突出长城在该地区的代表性及其对中华文明历史发展进程的重大影响,长城对政治、经济、社会、社会、 以及该地区历史上的社会方面。文化发展的重要影响,就是把本地区围绕长城发生的历史事件、出现的历史人物、本地区独特的文化传统,形成具有较强传播性的知识体系,为后续的长城保护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要统一长城所蕴含的统一性。
1、团结的爱国主义精神、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平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与本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既充实又有根据、有吸引力、有感染力的核心内容, 融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动,融入全区国民教育全过程。
(三)进一步坚持保护长城的正确理念。
请指导长城沿线各级市县人民文物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习,充分理解和落实长城保护最小干预原则的具体要求,将正确的长城保护理念贯穿始终。 要加强对长城各点、断面地面遗迹的日常巡查和常态化巡查,定期清除和防治可能影响长城安全的深根植物、积水、积雪等堆积物,对可能有局部坍塌风险的部位暂予支撑, 加强对面临自然灾害威胁的长城路段的监测预警,控制安全隐患,必要时设置有针对性的防护设施,确保文物安全。符合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完善长城电子档案,建立和推广长城本体和环境监测体系、防灾减灾应急体系。 要系统梳理长城在全区保存状况,科学研究提出本体保护措施,重点维护结构安全,保存历史资料,保护长城地面上仍有建筑物的路段的历史环境对过去坍塌、消失的长城遗址,应当保留遗址的原始状态,并作出辨认说明,不得在原址上进行重建或者大规模修复;对于长城中具有展示潜力的路段,可以结合展示服务需求,适当开展局部修复和展示。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积极探索预防性保护的思路,培育年度修复模式的储备项目。 要科学布局长城保护利用设施,不得对长城及其周边环境构成的具有独特审美价值的文化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理性研究判断长城保护利用设施的功能定位,限制其满足基本功能,严格控制新建大型步行道建设、停车场和游客中心重复建设、博物馆、展览馆盲目建设等缺乏科学论证的建设行为, 不能片面追求投资规模,不能盲目过度建设。
四是进一步落实长城保护责任的刚性要求。
请贵局(部门)积极上报推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群众加大对长城保护工作的考核,把长城保护作为重要指标纳入长城沿线各级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 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方法,落实考核责任;要抓紧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长城保护全省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完成工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公布实施, 督促长城沿线市县人民在相应层面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落实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边界,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明确长城及周边区域整体保护活化的空间管控要求, 将建设控制区、空间形态控制指标和要求等强制性内容作为实施使用控制和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
请指导沿长城各级市县党委进一步落实长城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由党委主要领导同志领导的长城保护管理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长城保护利用中的重大问题要探索落实文物部门、沿长城镇、村组、长城护护者四级长城保护责任制要进一步严格执行《长城保护条例》和《长城保护总体方案》,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长城建设相关项目的日常检查、维护、监控、公开管理和监督,对长城各点、断面实施列名保护, 公布长城保护责任单位、负责人、文物违法举报、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区等基本情况。要加大对长城尚未划定为参观地点的路段的日常巡查频次,及时排查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长城本身的安全隐患,发现和制止破坏长城本身的违法行为, 以及威胁和影响长城周边环境的施工行为,确保长城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要建立健全长城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对不依法履职、保护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导致长城本身和周围环境遭到破坏破坏长城依法依规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及其周边地区建设开发管理。
请全面落实长城保护监管职责,认真核实行政区域内长城各点、断面保护管理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切实确保长城全段管理,重点点、断面专人管理, 国家一级的要点和部分由专门机构管理。要重点整治长城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的经营情况,以及作为企业下属机构设立参观游览场所或交由企业管理的长城点、段专门管理机构, 长城景区门票收入等文物收入未足额上缴国库,未专门用于文物保护,长城景区营业收入未优先用于文物保护, 而长城未及时备案,以开放长城为旅游区。未确定、公布游客载客标准,未在长城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内进行施工,未依法履行审批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人为破坏长城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请严格执行《长城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的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特别是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如确实需要通过长城断面, 严格执行《长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优先通过已消失的长城路段或已通过现有工程的长城路段,不得通过已变成参观场所的长城路段。
6.进一步加强国家层面对长城重要点、重要断面的保护和展示。
请加紧工作,在贵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层面全面推进长城重要路段保护和展示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加快编制详细保护规划,统筹安排长城保护、研究、展示和利用工作, 科学论证相关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规划建设一批空间范围有限、管理机构专门、机制畅通的长城国家文化园区优先保护长城本体,如仍存在安全隐患,应尽快将相关保护项目纳入近期项目计划,并按程序报批;遴选长城保存完好、有开放条件的路段,主动策划一批有潜力引领示范、能形成复制推广经验的长城综合保护展示重大项目重点加强长城价值研究,认真审批解说标志制度内容,落实思想工作责任制有序实施长城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区分优先次序,特别注重长城各路段之间的统筹协调,在保持整体性的同时注意突出差异,避免简单化、同质化积极整合长城及周边文物、文化和自然资源,抓好观宝及沿线古村落古建筑的活化利用,建设多条长城主题步道,推动国家长城重要路段所在市县跨区域交流和习, 共建跨市、跨县、跨省的长城主题步道。
请认真落实上述长城保护管理要求,及时向我局通报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或突出问题和工作建议。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12月 8, 2023.
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