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投资研究中,许多学者从成本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的角度对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有深远意义的理论理论。其中,关于股权结构特征与企业投资关系的研究不计其数。 从广义上讲,股权结构包括股权的性质、股权的持股方式、股权集中程度和股权制衡的程度。 在实控人股权性质和企业投资方面,国内外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 主要研究结果可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同股权属性的企业在投资行为和投资效率方面存在差异。
在民营企业中,高管薪酬的激励效应大于国有企业,而在国有企业中,薪酬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腐败的可能性,影响了公司的长期投资。 本文研究了所有制结构对上市公司杠杆决策的影响,发现国有企业杠杆率高于非国有企业。
同时,还发现在国有企业中,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杠杆率呈显著负相关,而在非国有企业中,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杠杆率呈非线性关系。 本文以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不同所有权属性对企业现金持有行为和低效投资的影响。
研究发现,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比民营企业更为显著,同样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投资效率较低,过度投资与投资不足并存。 以我国沪深股上市制造企业为样本,研究发现,非国有控股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技术创新倾向更强,外商投资动力更强;但在非国有控股企业中,企业技术创新与对外直接投资的正相关性大于国有控股企业。 本文研究了中国国有企业所有权结构与过度投资决策之间的关系,发现国有企业可以缓解企业投资不足的问题。 第二结论发现,不同股权属性的企业在投资行为和效率上没有显著差异。
基于已披露研发支出的制造业上市公司样本,研究发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与非国有上市公司在研发支出投资行为上无显著差异,否定了不同股权性质下企业投资支出存在显著差异的研究结论。 以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公布的重工业企业为样本,股权性质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关系由来已久。
结果表明,不同股权属性的企业在研发投入强度上无显著差异。 一般来说,股权结构分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其中间接持股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持股方式,包括金字塔结构和交叉持股。 在直接持股和企业投资方面,选择在股票市场上市的民营企业作为样本。
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的企业比间接持股的企业具有更高的资产回报率和企业价值,原因如下:在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的公司中,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概率较低,大股东侵占的可能性较小,相关担保发生的可能性较小。 研究还发现,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可以增加其关注会计业绩和市场表现的积极性。
通过对交叉持股战略动机的研究发现,交叉持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的长期投资,因为拥有交叉持股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可以提供更多的内部融资机会,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更有效地为企业的长期投资提供资金支持。
研究发现,控股股东两权分离程度对公司价值具有决定性影响。 研究了金字塔结构下企业的投资行为研究发现,大股东两权分离程度越大,企业内部可分配利润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能性就越大企业容易过度投资。 研究了金字塔结构下大股东的两种权力的分离。
结果表明,三权分立程度越大,大股东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和干预就越多,从而获得更多的个人利益,避免承担一切费用。 通过构建控股股东侵占模型发现,实际控制人两权分离程度越大,权益侵占动机越强。 该研究更进一步,发现:
在法律保护程度不同的国家,实际控制人利用金字塔层数不同程度地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而法律保护程度较弱的国家的实际控制人更倾向于提高金字塔控制水平,因为这样会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此外,他们更有可能通过直接控制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来维护其控制权,这显然会导致企业价值的损失。
在国内,关于金字塔级股权结构与企业投资关系的文章较少,主要关注其对企业价值和融资成本的影响。 本文研究了债务融资约束与金字塔股权结构的关系,发现金字塔股权结构可以为企业提供较好的内部融资环境,但与外部融资相比,也存在投资收益较多的软约束,会导致投资效率下降。
本文研究了干预、金字塔结构与地方国有上市公司投资的关系,发现干预会导致地方国有上市公司过度投资行为,但这种负相关关系在金字塔股权结构的企业中会得到缓解。 目前,关于股权集中的研究已经很丰富,但学术界对股权集中的影响仍存在一些争议。
一方面,随着股权的逐渐集中,大股东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趋于一致,因此大股东可能更有动力去监督管理层的工作,但另一方面,股权集中度的提高往往伴随着对企业控制能力的增强, 这也意味着,大股东也更有可能、更有能力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国外的研究中,在复杂的股权机构中,大股东的控制链通常是复杂而隐蔽的,因此大股东可能会趁机获得私人收入,而获得私人收入的行为也会导致中小股东利益受到侵犯。 通过选择当年披露上市公司研发投入的公司,研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关系。
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研发投入强度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 主要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研发投入强度的关系,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投资的影响不同,机构投资者与研发投入之间存在简单的线性关系。
换句话说,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越高,公司的研发投入就越高,而这种线性相关性与机构投资者的类型有关。 研究了股权结构和企业研发投入对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影响研究发现,当股权集中度小于时,企业的研发投入会随着股权集中度的增加而减少。
当股权集中度大于 时,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研发投入也会相应增加。 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关系,结果表明,股权集中度与研发投入强度之间存在倒置关系。
也就是说,股权集中度低于一定程度可以促进企业的研发投入如果股权集中度过高,将导致研发投入强度下降。 与上述结论相反,实际控制人的控制能力与企业的研发投入呈显著负相关。
他们选取了披露其研发投入的上市民营企业作为样本,主要研究了实际控制人对企业的控制程度对高管激励与企业研发投入关系的影响。 结果表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与企业的研发投入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同时,考虑到实际控制人也是管理者,当实际控制人同时为董事长或总经理时,薪酬激励与研发投入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将显著增加,但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会降低。 随着经济的发展,移民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学者和利益相关者对移民,尤其是创业移民更加关注。
由于企业家在国外获得居留权的动机不同,我们应该更加关注经济后果。 另一方面,内部治理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 在股权集中的背景下,研究股权集中的影响尤为重要,在股权集中的情况下,应关注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问题。
最后,企业投资作为企业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容易受到大股东的特点和行为的影响。 基于上述原因,本文创新性地研究了实际控制人的境外居留权、股权集中和企业投资,并从第二类(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问题)的角度,重点研究了实际控制人取得境外居留权对企业投资规模的影响。
本文以中国民营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了民营企业取得境外居留权的实际控制人、股权集中度与企业投资规模之间的关系。 首先研究了境外居留权对企业投资规模的影响,然后研究了股权集中度对实际控制人境外居留权与企业投资规模关系的调节作用。
民营上市企业实际控制人取得境外居留权,将显著降低公司投资规模。 结果表明:对有境外居留权的企业的投资规模明显低于对外无居留权的企业即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上市后取得境外居留权的投资规模明显低于未取得居留权的投资规模。
在股权相对集中的企业中,股权集中度越高,海外居留的负面影响和企业投资规模越小在持股比较多元化的企业中,股权集中度对境外居留权与投资规模的关系无显著影响。 通过一系列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在实际控制人同时兼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中,境外居留权对企业投资规模的负面影响更为显著。
对于实际控制人不兼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境外居留权与投资规模的关系不显著实际控制人主要通过减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来降低企业投资规模,对长期股权投资影响不大同时,在实际控制人中具有境外居住权的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也将显著降低,且在不同股权集中度下降幅会有所不同。
此外,在投资效率方面,实际控制人在取得境外居留权后,会加剧投资不足,缓解过度投资最后,我们发现,外国居留权对企业投资的负面影响可以在获得后三年内发挥作用,投资者不应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