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阴云密布,厚厚的乌云仿佛要被压下来,让人喘不过气来。 突然,一道闪电划破天空,接着是隆隆的雷声和倾盆大雨。 这场雨挡住了很多人的去路,在这个寒冷的深秋,雨水拍打在身上,异常寒冷。 当大家聚集在地铁门口,为怎么出去发愁时,一位阿姨及时出现。
我姑姑看起来四五十岁了,她背着很多雨伞,来这里卖。 阿姨是这里的老卖家,她很会抓住商机,一下雨,就来这里卖雨伞。 这些沉重的雨伞,既是为了她赚钱,也是为了她对家庭的责任和坚守。 阿姨的雨伞是10块钱一把,比起雨淋湿生病吃药,10块钱的**实在是太公道了,所以阿姨的生意很火爆,人们争先恐后地买。 随着那些沧桑的岁月,阿姨不停地整理着那些雨伞,虽然她很忙,但她总是面带微笑地迎接所有的顾客。
大约一个小时后,雨还在下,我以为阿姨的生意会继续火热,没想到我会半路咬金子。 “卖伞卖伞,3元一把,3块钱一把!一声呐喊传遍了整个地铁入口,传到了所有避雨者的耳朵里,当然也传到了卖伞人的耳朵里。
卖伞的人听到这话,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抬起头跟着名声走去,原来是个小伙子,而且小伙子还拎着一大捆伞,显然是她的同事。 不管你是同侪,在公共场合做自己的生意是可以理解的,但他居然卖了一把3块钱,比自己低了那么多,太不正宗了,这么低的**,连成本价都够呛了,太不真实了。
阿姨心里不禁有些生气,这家伙显然是针对她,故意破坏市场,抢她的生意。 而3块钱的**,对于在雨中跑来跑去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 人们不再光顾阿姨的生意,而是向那个家伙走去。 阿姨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生意被抢走,心中的怒火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再加上年轻人大声喊道:“3件3件,一把3件!这声喊叫无疑是火上浇油,让阿姨的怒火点难以忍受。
她快步走到年轻人身边,边走边大声问:“你为什么要抢我的生意,人家卖10块钱,你卖3块钱,怎么卖这么便宜?小伙没有回答,他觉得多事不如少事,又不想像姨妈一样,于是转身继续卖。
阿姨的怒火更是加重,她觉得这个无知的家伙不仅严重侵犯了她的利益,还无视她,挑衅她,所以她二话不说,直接抓起一把伞砸向那个家伙。 “砰”的一声,雨伞重重地砸在了小伙的身上,引起了周围所有人的注意,不少人拿出手机拍照录像。
这家伙已经不习惯他的阿姨了,他没有和他阿姨纠缠,而是直接报警了。
随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阿姨和男生带到派出所调查。 阿姨和那个家伙都坚持认为对方先干的,并互相指责。 警方耐心听取双方陈述,觉得还需要查看监控录像,找出真相。
在查看监控录像后,民警发现,虽然阿姨确实先动手了,但小伙子并没有退缩,而是继续卖伞,招来了阿姨的警察。 警方判断双方都有过错,并说服并警告他们。
经过警方的劝说和解释,阿姨和男生都表示理解,并深深觉得他们的行为不妥。
事后,阿姨和小伙子互相道歉,商量如何和平共处,在同一个地方继续各自的伞形生意。 阿姨还决定降低伞的**,以更好地吸引顾客,同时提高服务质量,留住老顾客。
这一事件也引起了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有人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市场规范,避免同行之间的竞争甚至冲突。 还有人呼吁加强对商户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律,以维护公共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方奶奶的观点:
1.阿姨经营着合理的生意,她用一把10元的雨伞,为遇到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的路人提供便利和保护。 这种**对于那些急需雨具的人来说是公平的,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阿姨笑脸笑眯眯地迎接顾客,态度友善,认真负责地对待生意。
2.阿姨的愤怒和行为是有一定原因的。 小伙子的低价竞争,严重影响了阿姨的生意,可能给她带来损失。 阿姨多年的卖伞经验,成了地铁门口的一大特色,小伙子3元的价格,可能让人觉得阿姨的10元**太高了,于是就选择了自己的商品。 阿姨出于自卫将雨伞扔向少年,这也是少年抢夺生计的**方式。
李阿姨的观点:
1.这个年轻人处于合理的竞争中,他选择用更便宜的***雨伞为客户提供另一种选择。 对于那些经济拮据的人来说,3元一把**更划算,这样可以减轻人们的经济负担。 而且,他没有对阿姨进行任何挑衅或诽谤,只是按照市场规律经营自己的生意。
2.阿姨用暴力解决问题是完全不可取的。 虽然她可能会因为她的生意受到影响而感到不安,但使用暴力是不合法的,对她没有任何好处。 她应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例如向管理层寻求帮助或与小伙子协商解决分歧。 使用暴力只会导致更多的麻烦,甚至让自己陷入法律纠纷。
警方向两人解释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1.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故意伤害他人,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监控视频,阿姨的行为是故意伤害他人,虽然她只是用雨伞砸人,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但她仍然触犯了刑法。
2.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役、拘役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监控视频,男童的喊叫和行为引起了围观者的注意,多人聚集,扰乱公共秩序,触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