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漏洞是指监管体系中存在缺陷、不完善或被利益相关者滥用的机会。 堵住监管漏洞是指采取措施堵住或修复监管体系中的漏洞,确保监管更加有效和健全。 通过堵住监管漏洞,可以减轻监管和监管部门的负担,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公信力,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监管是指**或相关机构对市场上的交易、企业财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进行监管。 监管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市场操纵和不当行为,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监管的目的是通过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不断发展。
我国第一个监管机构是第一个行业监管委员会,作为第一个明确自身职责的监管者,为了保证市场的高效、稳定、有序、顺畅运行,必须按照“三公”的原则对市场进行监管,“三公”指的是公平、公开、公正,这是监管的最基本原则。
* 监督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如建立多层次市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等。 此外,监管还需要依托法律法规的支持,如第一法、公司法、行政法等,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不遵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
中国成立已经33年了,按理说它应该成为一个基本稳定的市场,但事实并非如此,目前A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仍然不完善,处于漏洞百出的状态。
目前A股的制度漏洞可以归纳如下:
1. 欺诈性上市
欺诈发行是指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诈手段取得发行批复的行为。 它突破了诚信底线,无视法律的权威性,作为市场上最严重的欺诈行为之一,一直是各国监管机构监管执法的主要领域。
欺诈性发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的公平、公信、诚信,违反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和运行规则,影响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欺诈性发行使投资者在缺乏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的情况下无法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从而在**交易中遭受损失。
欺诈性上市行为主要表现在:
在IPO(首次公开募股)环节,华丽包装挂牌、虚假披露甚至欺诈性发行时有发生,屡禁不止。
1、发行人提交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录,包括虚构业务、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涂改甚至伪造产权证、重要营业执照等。
2、发行人提交或披露的信息内容不准确、依据不足,或披露具有选择性或夸大性,存在误导性陈述的。
3、发行人提交或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包括未披露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未披露股权结构重大变化、未披露独立性方面的重大事项、未披露重大债务、违约或外部担保等。
4、发行人未按规定报送、披露信息,包括未及时披露生产经营重大变动,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或仲裁进展情况。
5.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未尽到保荐人职责,审慎核查不充分,专业把控不严、不力,出具的保荐函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6、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一级服务中介机构不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与发行人串通制作、出具虚假文件、制作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故意或纵容重大遗漏或违反业务规则的做法。
由于监管制度存在漏洞,历年A股欺诈上市现象频发,仅今年就被曝光的欺诈上市公司有:新泰电气、海联讯、万富盛科、信达地、绿地、盛京鹤山、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等。
其中比较典型的是紫水晶存储,它自2024年以来一直在造假,直到现在才被曝光。 从 2017 年到 2020 年,Amethystum Storage 的收入增加了 766亿元,虚增利润376亿元。 为了瞒天过地,保证上市目的,公司在两年内更换了4家审计机构,直到第5任财务审计师出具无保留审计报告,紫晶存储才得以上市。
由此可见,中介机构的“紧密配合”是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得逞的重要原因。
二、带病突围,检查后立即退出
有的上市公司明知公司有问题,不符合上市条件,却抱着试探性、“突破性”的心态蜂拥而至提交申请材料,查了一堆问题,查完后撤回申请。 保荐人为了从上市中获利,对其执业质量缺乏信心,也知道保荐项目存在问题。
然而,在利润的驱使下,他们还是决定冒险,因为在A股违法犯罪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他们知道证监会处理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无非是“三杯美酒”。 于是,在现场监管没有介入的情况下,部分保荐人还是选择了“突围”。 归根结底,这是一场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博弈,后者通过“带病过关”来考验前者的底线。
3. IPO定价机制
*发行**存在定价过高的问题。
1、净资产不等于资本,净资产=总资产-负债总额,每股净资产=总资产和总股本。
2、发行股数不等于总股数,但在发行A股时会有资产放大,比如公司资产原来只有100元,发行价按20元计算,发行**筹集了2000元资金, 市值变为2000元,资产放大了10倍。
3、新股上市,股价“破”,中小投资者成为受害者。 在现行A股T+1交易制度下,中小投资者不能当日卖出。 好的时候可以卖新股赚钱,坏的时候,新股上市有可能“破”,也就是跌破发行价。
4、股价与净资产相关性不强。 例如,原始净资产为100元,如果以发行价25元计算,发行100股,则公司将募集2500元,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100+2500=2600元。
可以看出,股价与净资产的相关性不强,由于上市公司本身的质量,市场预期不大,股价在上市后随时可能“破网”,即跌破每股净资产。
四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违法违规,恶意套现
A股上市公司的各种恶意行为层出不穷,手段多样,令人瞠目结舌。
1. 承诺**
* 在国内已经成为一大奇观,上市公司几乎没有股份,也没有质押!数据显示,2024年5月这一高峰期,共有3443家A股公司质押入股,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97家86%,达到“无股份,无质押”的地步。
截至今年9月10日,A股股权质押企业共计2442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近50%,总市值为2家85亿元,其中重要股东质押5355项已达到清算线,占24项83%,这是极其危险的。
2. 保证**
有大量的违约担保、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资产转让、上市公司空心化,最后是雷雨,股份被抛售或拍卖。
3. 证券借贷**
战略投资者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一经上市,即可通过证券借贷方式出售,并约定分享比例,利害关系人接手订单在二级市场出售,然后低价回购,差价由利害关系人分担, 完美地实现了伪装。
例如,在金地股份上市当天,战略投资者在首日就成为战略卖空者,短短几天,股价就上涨了50%,卖空者净利润50%,获利超过1亿。
4. 解禁**
统计数据显示,A股已9075万亿,大股东金额已超过IPO融资金额,即14次。
2024年IPO募集资金1378亿元,定增7855亿元,大股东**2435亿元,1圈资金578万亿;
2024年IPO募集资金2532亿元,定增6898亿元,大股东5017亿元,16529万亿;
2024年IPO募集资金4793亿元,定增7841元52亿,大股东**8513亿,圈钱21147万亿;
2024年IPO募集资金5428亿元,定增8993元47亿,大股东**7140亿,圈钱21561万亿;
2024年IPO募集资金5869亿元,定增8457元88亿,大股东**5607亿,圈钱199,343万亿。
5. 强制平仓**
6. 零点**
根据规定,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进行的金额,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锁定6个月。 在90个自然日内,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拍卖总股本的1%。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上市公司却利用这个制度的漏洞,打边球,踩在时间和比例的红线上。
7. 离婚**
8.释放性好**
9. 使用退市和破产清算**
10. 循环拆分上市**
由于文章篇幅较长,以下为缩写。
五、再融资
六是证监会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导致上市公司违法行为成本过低
7、由于缺乏卖空机制,目前的交易制度对中小投资者极不公平
A股成立33年来,一级二级市场一直存在投资者利润不均的问题。 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利益集团可以不受任何风险地从一级市场中受益,并受益于抗旱防汛。
而在二级市场上,他们可以通过做多或做空来赚钱。 这与大多数中小投资者的艰难生存状态形成鲜明对比,他们承担着巨大的投资风险,只能在二级市场低买高卖中获利。 由此可以看出,目前A股的交易制度对很多人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8. 市场操纵。
9. 内幕交易
以上只是部分列举,其实A股制度的漏洞远不止于此。 正是这些漏洞的长期存在,才导致了中国今天的局面。 这也说明,中国在制度建设方面欠下了太多的历史债务,最终导致了今年股市崩盘的全面爆发。
A股之所以有如此多的漏洞,是因为中国**在成立之初就把“融资”作为首要目的A股的所有机构设置都以“融资”为中心。正是在这种设计的基础上,忽视了第一类的投资功能,忽视了对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会出现一系列制度漏洞。
事实上,整个A股体系对融资人比对投资者更有利。 他们已经变得完全脆弱,他们的许多基本要求没有得到满足。
由于A股制度本身是为融资方服务的,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大股东和机构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满足,而作为投资者的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却被忽视了,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妥善保护。
以退市补偿为例,成立33年的A股直到今年才开始对退市上市公司股东进行补偿,补偿制度的实施晚了30多年!
总之,制度上的漏洞是导致股市崩盘的重要因素,没有一套科学严谨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市场问题积攒多年,一直没有解决,很难回头,最后只能长期陷入跌宕起伏的熊市状态,这也是中国连续多年在全球排名垫底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