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天早上,天还没完全亮起,老张一个人在小区里默默地做着晨练。 虽然天气有点冷,但老张很享受这里的宁静和新鲜的空气。 当他走过一个拆迁工地时,他突然有一股小便的冲动,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停了下来,在工地附近寻找排便的地方。
在寻找合适的地方时,老张突然注意到几位上了年纪的叔叔阿姨正努力推着一辆装满废金属的电动车经过。 老张觉得可怜,他知道这些废品是他们唯一的生命,所以他有了好的想法,决定帮他们推车。 但就在老张准备上前帮忙的时候,一个男人愤怒地向他走来,仿佛充满了怨恨和愤怒。 老张愣了一会儿,他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谁。
那人突然上前,在老张身上打了两巴掌,然后捡起一块砖头扔向老张,一边砸一边疯狂地喊道:“杀了你!用石头砸死你!老张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得连忙转身逃跑,却不料他脚下滑倒,绊倒重重地从四米高的平台上摔了下来。
老张被直接送往医院**,医生仔细检查后发现他身上多处骨折,需要紧急手术。 手术后,老张依旧无法自行动弹,只能长时间躺在床上,彻底失去了之前强壮的身体。 他一直在努力忍受痛苦和无助,他的家人也因为他的事故而陷入困境。
老张是家里的主要收入**,妻子没有工作,有两个未成年子女,父母也退休了,没有其他收入**,全靠老张养活。 老张被自己的伤病和困境压得喘不过气来,他很清楚这一切都是男人的起因,所以他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的赔偿。
诉讼开始后,老张出示了相关证据和病历,他指出,当天追赶他的男子是工地的老板,他的伤完全是男子的错。 老张要求工地业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共计16万余元。
然而,工地的业主钱不同意老张的说法。 钱某表示,老张投诉中的描述与事实不符。 钱学森列举了几个理由来反驳老张的说法。
首先,钱某指出,老张声称自己是来工地上厕所的,但他质疑,谁会在凌晨四点半就有如此迫切的上厕所需求。 再说了,老张可以回自己的小区上厕所,为什么为了方便选择去危险的建筑工地呢?钱认为老张的行为是不可理解的。
其次,钱学森驳斥了老张关于他正在帮助推废的说法。 他指出,老张所谓的叔叔阿姨其实就是老张的父母,所以老张不是帮忙推垃圾,而是涉嫌偷垃圾。 钱学森认为,老张所谓的“帮人取乐”,完全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社会形象。
最后,钱也否认自己殴打过老张,也否认追赶、恐吓过他。 他说,事实是,老张被当场抓获后,担心自己会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决定从四米高的平台上跳下,导致他受伤。 钱指出,老张所描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在时间、地点、动机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经过双方的争论和调查,法庭老师发现了一些关键的矛盾。 首先,当事人的声明忽略了工地业主面临废品被盗的可能性,如果真正的叔叔和阿姨是老张的父母,而不是真的那些捡废品的叔叔阿姨,那他们为什么不在废品车上呢?同时,钱的冲动行为也有些可疑。 因此,法院希望能够更多地了解当天的情况,并找到更多证据来支持当事人的陈述。
法院需要对钱和老张进行进一步调查,包括获取施工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和询问相关证人。 法官认为,只有在有更多细节和证据的情况下,才能对案件做出更公正的判决。
范姐的观点:
1.根据老张的说法,该网站的所有者殴打和恐吓他,导致他从平台上摔下来并受伤。 施工现场业主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网站所有者的暴力行为对老张造成了实际伤害,导致他无法工作和照顾家人。 依法规定,工地业主应负安全责任,故应赔偿老张的医疗费和生活费。
吴爷爷的观点:
1.按照店主的言辞,老张的故事里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老张选择凌晨4:30在工地上厕所是不合理的,他可以在自己的小区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老张声称自己是在帮叔叔阿姨推垃圾,但实际上他指的是父母,可以看作是一种偷窃。 最终,工地业主否认自己对老张实施了暴力行为,认为是老张选择跳下平台造成伤害。 因此,老张的主张是没有根据的,网站所有者不应对其受伤的后果负责。
法律意见书: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伤害他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老张能够证明钱某的行为造成了其伤害,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侵权人要求赔偿,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失工费、营养费、住院餐费、交通费、换居费、残疾赔偿、精神慰问等损失,同时将赔偿金额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3.对于钱某对老张某行为的反驳,法院应调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所有证据和证人证词在法庭上得到充分展示和审理。
4.法院应认真调查钱某与老张某之间是否存在过失,确定其因果关系,并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各自的责任和双方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5.最终赔偿金额应根据老张的受伤程度、费用、家庭收失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老张及其家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