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可爱的宠物体验馆和猫咪咖啡馆已成为无数热爱小动物的人的必去之地,但有时事情并没有如愿以偿。 本来很兴奋能体验到“吸猫”的快感,但谁能想到小猫翻身抓人,这个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呢?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猫”被抓伤案,判决原告承担20%的责任,被告承担80%的责任。
此前,赵女士曾到河北区一家猫咖“抚摸猫咪”,谁能想到,她刚坐下,一只猫就跳过来抓伤了她的爪子,导致她的右腿被抓伤流血。
次日下午,赵女士到医院就诊,病史是16小时前被家猫抓伤右下肢,伤口在门诊治疗,随后注射狂犬病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赵女士为此支付了2024年的医疗费用57元。
赵女士和猫咪咖啡馆的经营者吴先生以赔偿谈判不成功为由,向法院起诉吴先生。
河北省地方人民法院认为,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饲养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他人侵害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猫咖主要提供“猫咪抚摸”服务,原告到被告处消费,被告作为动物的管理者,应对其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被告应赔偿原告因被告的猫而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的人身伤害。
然而,赵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在“抚摸猫咪”过程中有可能被猫咪抓伤或咬伤的情况下,却没有采取充分有效的保护措施,也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原告对自身受伤造成的损害承担20%的责任,被告对原告受伤造成的损害承担80%的责任,并赔偿原告151246元。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消费者在亲近宠物、享受休息放松的愉快时光的同时,应考虑宠物本身的危险性以及“抚摸”行为可能带来的危险,从而加强自我保护,规避潜在风险。 宠物体验馆店作为提供服务的商家,应承担职业经理人的管理义务,确保经营管理安全,做好风险预警工作,设置完善的防护设施,防止宠物造成损害,必要时购买相应的保险。 发生事故时,不应遵循“霸王条款”和“单方解释权”,而应采取合理合规的处置措施。 (*法治**记者 范瑞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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