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一般能完善法律的案件都是大案子,2024年,辽宁鞍山市的一桩案件,让法官无法开庭。
一个13岁的女孩,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年龄,在短短45天内至少发生了八次性行为,然后,依靠当时的法律,无法判断他们,然后颁布了新的法律。
什么样的“奇怪”女人能做到这一点?新颁布的法律究竟是什么?
问题“女孩”。
据了解,这个女孩出生于2024年5月2日,因为父母在她小时候离婚,后来由奶奶抚养长大,所以她的性格有点孤僻。
小时候,她的母亲因为与其他男人在床上“打架”而被她看到。 她懵懂无知,年纪轻轻,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于是告诉了父亲她正在挣扎的事情。
可想而知,被“戴绿帽子”的父亲当时很生气,然后和母亲大吵了一架,最后两人分手了,经过几天的冷战,父亲最终选择了与母亲离婚。
这时,小女孩,因为她报了母亲的所作所为,母亲没有选择想要她,父亲也无法面对,于是她把小女孩扔给了老家的奶奶照顾。
但在老人的观念中,孩子只需要吃饱穿暖,所以对她没有太多的管教。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女孩心中的问题越来越多,尤其是关于男人和女人的问题。
但她不敢对奶奶说,生怕因为自己的话,奶奶不想要她,所以她的性格越来越孤僻。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接触到了网络,很快网络上的花世界就蒙蔽了她,她开始学习如何习互联网上的那些人穿衣,但她才13岁,却把自己打扮得好像老了一样。
她也通过网上浏览了一些黄色的**,这时她终于明白了妈妈和别的男人到底干了什么,但她觉得自己知道得不那么透彻,所以她急于找异性来解惑。
于是她通过当时特别火的企鹅给自己注册了一个企鹅号,并注明为“疯女人”,开始在网上寻找合适的另一半。
品尝“禁果”。
然而,在2024年的农历除夕夜,“疯女人”进入网吧,打开自己的企鹅号,加上了一位名叫“白米一书”的男网友后,当晚,两人聊到深夜,交换***
这时,“疯女人”以为自己找到了合适的另一半,第二天晚上,她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白米一书”,说自己和家人关系不好,不想回家。
“白米一书”瞬间明白了,于是他邀请对方到他家住,然后当晚,两人就男女之事进行了深夜讨论
第二天早上,疲惫不堪的“疯女人”除了疼痛之外,还感到一种奇怪的清爽感,于是她一发不可收拾。
距离上一次“**”已经很久了,按照不忍心的“疯女人”的说法,她想找一个有自己“**人生哲学”的人。
在网吧闲逛了好几天的“疯女人”终于找到了新的目标,她通过网络意识到了“热血燃烧”,于是当晚两人找了一家酒店,在床上“大吵了一架”。
疯女人“至今发生了两次”**她似乎爱上了这种快感,但无一例外,在发生关系后,“疯女人”不再联系他们。
又过了一段时间,“疯女人”的欲望又上来了,于是在2月18日晚上,她在网吧呆了几天后,又找到了合适的人选。
17岁的昊天开始在网上和“疯女人”聊天,两人聊了几句后,“疯女人”有意无意地将话题引向了“性”,昊天看到对方玩得这么明目张胆,开始放开勇气,和对方聊了很久。
十多分钟后,“饿了”的“疯女人”决定主动出击,然后主动提出要和对方一起玩。 昊天听到这话,顿时热血涌动,当即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他把这件事告诉了两个表哥,两人听了也想插手,昊天一开始并不高兴,但在两人的劝说下,昊天也点头答应了。
晚上10点左右,在鞍山市超级酒店等候已久的昊天三人,终于见到了“疯女人”本人。 他身高1.65米,长发及腰眼,身材微胖。
看到她的模样,三人更是激动不已,于是热情高涨,几人酒饱饭后,昊天就想和她发生关系。
疯女人“是冲着这个来的,于是点头表示同意,见对方答应后,他的两个表哥也忍不住了,都说也想和对方打架**。
听到是三个人之后,她有些不高兴,然后觉得自己还没有尝试过三个人,于是也点了点头。
她的允许让三人发疯,迫不及待的要带她去昊天父亲的办公室,然后两个表兄弟先和“疯女人”发生了关系,其次是昊天。
随后,“疯女人”像往常一样回到了网吧,随后昊天也多次联系对方,但她没有理会,将目光投向了新的目标。
又过了一段时间,她前后和两个网友发生了关系,直到2024年3月中旬,她遇到了正在上大学的陈冬,这时她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这为对方的长恋关系提供了便利。
此事被曝光,**被逮捕,法院审理。
可是没住处的两人,竟然大胆地住在陈东的学校宿舍里,两人一起住了十天,还是机缘巧合下,学校宿舍经理阿姨碰到了两人正在发生恋爱关系,于是直接向学校报了这件事。
经过一番询问,学校选择报警,鞍山市**接到报案后不久就赶到了现场,制止了未满14岁的“疯女人”想要继续的荒谬行为。
然后,经过一番询问,在了解了所有事件后,立即逮捕了八人。
警方办案效率非常高,除了“百密一失”被开除的陈东,有六人相继被捕,这才有几人知道,这个自称“19岁”的女人,居然是未成年人!还不到13岁!
* 然后我听说她为什么谎报年龄他们会强迫你做爱吗?
我一半愿意,一半不愿意,但我还是更愿意。 我之所以谎报年龄,是因为我不想让他们把我当孩子一样对待。 ”
至于她为什么做爱,她是这样回答的:“我想知道**是什么感觉。 面对她的处境,**向人民检察院报案,等待他们处理。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接到此案后,立即以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六人处以刑法第二款: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通奸的,按**处罚,遂将六人起诉到鞍山市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六人陈述了自己的冤屈,**律师甚至为他们辩护:“受害人通过外表伪装自己,加上谎称自己是'19岁',在发生性行为时,她没有反抗,被告人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不知道对方的正式年龄, 所以她应该被无罪释放。 ”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也犹豫不决,毕竟他们的选择代表着这些年轻人未来的事业,是他们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他们的问题。
在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问题,直到他们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7日作出批复,称:“加害人不知道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孩,且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故不认为是加害人实施了犯罪。 ”
至此,该案已全部结案,也正是通过本案,法律对“**罪”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教育孩子的重要性,也应该尽快给孩子做“性”的知识,让他们不能因为一点不了解就让他们自己尝到“禁果”的滋味,从而一步步走向无底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