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人大代表、“2024年法治人物”、全国妇联权益司兼职副司长,方燕长期关注妇女权益保障,以“爱”和“使命”践行法治。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反家庭暴力法》八周年之际,方燕接受了《中国妇女报》记者的专访。
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至今已有八年,在实施过程中,**妇幼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建立了联动合作机制
打击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 《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一直在探索预防和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打击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 8月28日,**妇幼工委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黄晓伟同志受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作反家庭暴力工作报告。 在黄晓伟同志的报告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反家庭暴力工作被纳入规划纲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强联委会,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打通“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的各个环节, 打造“公安+民政+妇联”“法院+公安+社区”等多种基层联动模式,探索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在工作中也有经验,在党委的领导下,在党委、妇幼工委、有关部门、妇联组织等各个环节的普法、制度设计、联合干预、救助帮扶等各个环节,主动出击,齐心协力管治,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成效显著,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新发展,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潮流进一步弘扬,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基础更加坚实。
问
您认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公众对反家庭暴力的认识和态度发生了哪些变化?
作为一名律师和陕西省女律师协会会长,我一直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法律的普及工作。 我们“妇联”会员在全省开展法治讲座,组织普法“六进”讲座近千场,反家暴宣传是重要内容。 八年来,主流广泛宣传,多部门联合宣传教育,典型案例提供指导,全社会齐心协力宣告国家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态度。 在普法工作中,我深深感受到大家的反家暴意识逐步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反家暴援助渠道更加畅通,涉及家庭暴力的人身伤害犯罪数量不断下降。 “家庭暴力违法”、“家暴不是家事”、“打击家暴人人有责”等观念深深扎根于人们心中。
问
女性遭遇家暴应该怎么做,有哪些方式维权?
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女性首先要尽最大努力确保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 如果您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请大声呼救或寻找机会报警**。 要求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发出警告或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注意取证,尽快到就近医院诊疗,并记录伤情。 2024年至2024年6月,共救助因案件遇险妇女38759人次,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项5亿元,以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为重点援助对象。 2024年至2024年,妇联通过12338女维权公服**25等渠道受理家庭暴力投诉开展案件2万余件,为妇女儿童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服务。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可以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或致电12338维权服务**寻求帮助。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隔离加害人,防止家庭暴力升级、恶化。 自2024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共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1超过 50,000 份。
问
在您看来,在反家庭暴力的斗争中,有哪些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改进的地方?
我建议各部门可以多做调查、多研究、多试点,探索明确可行的家庭暴力案件多机构合作办理流程,制定规范统一的家庭暴力预警模板,完善反家暴法结构,充分发挥其法律效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反复宣传,进一步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明确发现、举报家庭暴力的渠道、可提供的救援服务、取证方式等,提高自助能力。此外,反家庭暴力斗争也要形成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力量在创新基层反家庭暴力手段方面的独特作用。
《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我国人权事业的重要进步。 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主张,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反家庭暴力的步伐一刻也不能放松,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家庭暴力保护政策体系, 保护和实现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反家暴工作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使命。
*:中华全国妇联权益部、中华全国妇联妇女之声(《中国妇女报》全**记者傅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