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全市召开反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常态化除黑除恶斗争情况,并针对全市常态化除黑除恶斗争进展情况、社会保障环境改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情况作出回应。 以及其他公众关注和关注的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打扫黑恶斗争常态化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第一类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弘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齐心协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 推动反黑反邪斗争常态化深入实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我市共捣毁了1个犯罪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检察院起诉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6件33人;法院系统。
一审、二审共审结11起案件,涉及52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破伞破网”常态化制度化,成效显著。 根据市纪委报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有组织犯罪、黑恶腐败和“保护伞”45人,对43人给予党纪政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坚持严打、打击黑恶罹、惩治腐败齐头并进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开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市公安局的报告,全市公安机关查处涉有组织犯罪组织案件1起,破获刑事案件22起,拘留犯罪嫌疑人26人查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件(其中1件经省厅审查认定为网络犯罪案件),破获刑事案件30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7人查处普通恶势力、团伙案件1起,破获刑事案件4起,羁押犯罪嫌疑人11人120元40000元;抓获“铁网9号”目标逃犯9人;共发出公安提醒函46封,整改全部完成。 同时,全市公安系统还开展了668次线上反舞弊宣传活动和91次线下反舞弊宣传活动市反诈骗中心共收到预警线索572758条,高危预警24180条,预警电话8.26万次,紧急高危预警信息16842条,实际劝阻会议12816次。 通过上述措施,今年全市共发生电话诈骗案件565起,同比减少19起05%,受理诈骗案件1131件,同比减少13件07%;共立立电汇诈骗刑事案件846件,同比减少23件诈骗刑事案件78件992件,同比减少15件79%。实现“电汇诈骗案、警情立案”工作目标。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和巩固各级党委和第一党委扫除犯罪恶行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打击“保护伞”的政治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直接责任,推动“治腐治伞”等工作取得实效;认真落实行业治理双向反馈制度,及时制定出具纪检监察建议,点点推进行业治理。 今年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下发“三书一信”20份,收到整改反馈20条,整改反馈率达100%,有效促进了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持续提升行业治理效率。 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化行业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温床今年以来,按照省打击有组织犯罪恶势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委的工作部署,全市持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改工作,其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服务指导、 结合打击整治、宣传激励,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的通知,该局结合“百万工程”“清风”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印发了《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规范市场监管体系行政检查行为专项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伴企相伴“,进一步加强政策供给,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制定整治打恶市场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行为的部署,组织开展一系列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227件,涉案金额2900多万元,罚款65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8起,集中查处取缔假冒伪劣商品54吨,价值约90万元。 该局还以“3.15”和“4.26”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了两次线下扫黑扫邪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主题晚会日活动3次走进社区宣传,制作投放LED大屏3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册2000余份,并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反黑除邪相关宣传信息(**50余次, 群众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委、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常态化打击有组织犯罪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和《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始终保持对黑社会犯罪的有力攻势, 推动全年反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迈上新台阶,助力汕尾建设更高水平的和平法治。同时,市反黑办号召广大群众继续积极参与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共同织网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共同推进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汕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