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勤*** 三勤网讯(赵佳 记者 黄岩)。“我现在用我学到的习技能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我赚了第一桶金,2000元,我兴奋到一夜都没睡!近日,当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没有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检视和帮助教育时,少年激动地说。
一起盗窃案引发的反思
2024年7月,17岁的郑某趁着被害人毫无准备,在篮球场上实施盗窃,随后将偷来的五部手机带走,并将赃款用于日常消费。 据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称,郑某被盗手机经鉴定共计12468部33元。 由于郑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追诉条件。 这名17岁的少年本该在校园操场上驰骋流汗,却在操场上犯下了多起罪行,这让办案的检察官深思。
访问后监测协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缓刑、救助”工作方针,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与郑某某的法人**人分析其作案原因,认为郑某某在运气心理下犯下了多起犯罪行为,这与其法治意识薄弱、家庭教育不足有很大关系。 因此,对其法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和监督监护令,并通过家庭教育的现场指导,督促法人充分履行监护教育职责。
检察官走访了郑某的老师、同学、家属、社区工作者,收集了各方资料,对郑某做了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郑某一家经济状况良好与家人同住,家庭关系良好;父母心平气和,愿意配合检察机关的帮助和教育系学生,没有习,成绩好,乐于助人;社会交往稳定,不良影响因素少;学校愿意充当帮扶组织;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再犯的可能性低。
而郑某被提起后真心悔改,存在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主动返还赃物,取得被害人谅解,取保候审后,多次主动参与社区防疫工作, 对社区工作者和群众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结合整个案件,检察院决定对郑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试用期为6个月,并与学校和家长签订了监督检查协议。
多次帮助和教育少年“回归”。
检查期间,郑某严格遵守检查规定,按时完成检查协议规定的内容,每月写一份思想报告,接受一次谈话,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四次,在学校、家庭、习点表现良好,没有任何不良或违法行为。
在与郑某的回访和谈心中,检察官发现郑某即将进入实习阶段,对未来发展感到困惑,主动联系家人,共同帮助郑某规划就业发展方向。 目前,郑某已用所学成功上班,检察人员用反复帮助、回访、面对面交谈,照亮了走失少年的“回家”之路。
下一步,滨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使命感,扎实推进党建与不起诉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将其他“五大保护”与检察、司法保护相结合推进,通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推动合力、综合治理,持续打磨“不起诉行为”工作品牌, 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六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