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敢开这个玩笑!“在四川自贡,七旬老人叔叔到县医院检查,做CT时,因为名字长得像女人的名字,性别登记为女性,报告显示,叔叔凭空多了一个'子宫'。 大爷上门论证,医院工作人员却自信地说:“是女方登记的,当然要根据女方的情况出具报告。 网友们大喊:“真是个大笑话,医院不看检测图片就出报告,看就看。 (案例**:1018陕西广报)。
据悉,王大爷(化名)取了一个比较女性化的名字,如果不是因为见人不看证件,粗心的工作人员很容易误以为是女性。
王大爷最近感觉腹部不舒服,在家人的陪同下,他去医院做了腹部CT检查,登记时,他的性别登记为女性。 检查过程中,医生给王大爷做了正常的CT检查,很明显可以发现男的错了,应该已经发现登记的性别错了,应该不会因为性别而误诊。
没想到,王大爷的家人拿到CT报告时,一看上面的撞击描述,都惊呆了,上面写着“子宫的大小、形状、密度均无明显异常......性别是“女性”。
王大爷的家人以为是误会,经过一番确认,确定这是王大爷的CT报告,但王大爷是男人,怎么会有子宫呢?是双性人吗?
家人很确定王大爷的性别没问题,赶紧找医院解释,但医院工作人员的回答差点让王大爷一家人气笑。
医院工作人员说:“我做检查的时候,无疑判定王大爷是男的,但王大爷的名字乍一看是女人的名字,登记的性别是女人,报告是按女出具的。 ”
也就是说,王大爷的CT报告之所以是这样的,是因为王大爷的姓名和登记的性别是错误的,与CT检查员无关。
收到这样的回复后,王大爷的家人非常不高兴,立即将此事公之于众,让网友们纷纷发表评论。
此事爆发后,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网友表示:“这家医院真是儿戏,检查报告不是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出具的,而是根据性别出具的。 ”
也有网友表示:“医院的意思是,他们没什么问题,虽然是男病人,但名字像女人,注册为女性很正常,有子宫也很正常。 ”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应该如何判断呢?
1、涉事医院错误出具诊断报告,虽然没有对王叔造成人身伤害,也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大意大意,明显违反职业道德,违反诊疗规范。
所谓医疗事故,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错违反医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包括一级至四级事故。
具体来说,在本案中,王叔只是误诊,其人身伤害并非误诊所致。 从**来看,王叔因为名字像女人,出具了CT报告,有“子宫”,所以被当成女人对待,但基于这种情况,没有进一步的医疗措施,不构成医疗事故。
但结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条例》的规定,医务人员应以患者为中心,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在医疗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
本案中,无论是登记王叔个人信息的医护人员,还是专门检查王叔的医护人员,都是大失大失职,无视王叔这个活人大人,任以女性的身份出具了奇怪的报告。 在此过程中,涉事医院和医务人员明显违反职业道德,违反诊疗标准。
2、王叔虽然没事,但误诊涉事的医护人员和医院已经触犯了法律,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诊疗规范等相关义务的,医疗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撤职,并可以责令有关医务人员暂停执业活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
本案中,当涉事医院及相关医务人员面对王大爷家属要求交代时,并没有立即道歉认错,而是试图混淆视听,将过错归咎于王大爷的名字,这简直是无理取闹。 对于此类医院和医务人员,应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停职。
3、王叔有权要求医护人员和涉事医院道歉,甚至给予精神慰藉,也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
《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生和患者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或者行政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和医院应该为医务人员的粗心大意导致王叔叔误诊、开玩笑而道歉,如果王叔叔严重痛苦,甚至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为此,王叔可以选择自行与医院协商,也可以向主管医疗部门等组织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