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规定,散粮仓库除不得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外,下列工厂或生产件、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地上纱线不少于50000根的棉纺车间的开花车间,麻纺厂不少于5000锭的分级吊麻车间,以及火柴厂的烤秆和筛分部分。
2)面积超过1500 m,总建筑面积超过3 000 m的单层和多层制鞋。
用于服装、玩具和电子产品以及其他类似用途的工厂。
3)占地面积1500m以上的地上木车间。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零件。
5)除1)至4)的规定外,其他B类、C类高层厂房。
6)建筑面积超过500m的地下或半地下C类生产场地。
7)除面积不超过2000m的单层棉仓外,每个仓库的占地面积都在1000m以上
棉花、羊毛、丝绸、大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地上仓库。
8)每个地上火柴仓库面积超过600m'。
9)邮政大楼建筑面积超过500m的地上空袋仓库。
10)设计温度高于0°C的地上高架冷库,以及设计温度高于0°C且建筑面积大于1500m的地上非高架冷库。
11)除7)至10)项规定外,面积大于1500m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的其他单层和多层C类仓库。
12)除7)至11)另有规定外,其他C、D地上高架仓库、C、D高层仓库。13)总建筑面积在地下或半地下500米以上的C类仓库。
2)除建筑物内的游泳池、浴池、溜冰杨树外,还应为平时使用的下列人防工程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和半地下室。
2)II.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公共活动室、走廊、办公室、酒店客房、可燃物仓库。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4)名勑、一流影院、座位数1500个以上的二等体育场、座位数2000个以上的礼堂或礼堂、座位数3000个以上的体育馆、座位数超过5000个的体育场馆的室内休息室和设备室等。
5)建筑面积超过1500米或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米的单层、多层展厅及设备用房。建筑物、商店大楼、餐饮大楼和酒店大楼。
6)建筑面积1500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000米以上的大中型幼儿园、养老机构、单层、多层病房建筑、门诊楼及手术科室。
7)除本条上述规定外,其他具有集中空调系统、回风管道(管道)系统且点施工面积超过3000m的单层、多层公共建筑。
8)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的地下或半地下商铺。
9)在地下或半地下多层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以上设置的歌舞娱乐放映和游艺场所,以及在建筑面积超过300m的多层建筑的一至三层设置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和游艺场所。
10)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电影院、剧院或礼堂的礼堂,座位数超过800个。
11)建筑面积1000m以上,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3)除开放式车库不能配备自动灭火设施外,地上1类、2类、3类车库,地下或半地下车库、机械车库10余个,采用汽车电梯作为汽车疏散出口的车库,I.类机动车车库应配备自动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