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活案例
2024年4月5日至2024年5月1日,王某在合同期满后与A公司续签了5次劳动合同。 2024年4月13日,A公司通知王某,本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不再续签。 后来,由于疫情原因,A公司通知王某,双方劳动合同将于2024年5月31日到期。 2024年6月20日,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未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双倍。2. 试验结果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王某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双方往来的邮件和A公司向王某发出的通知可以看出,A公司明确告知王某在2024年4月13日劳动合同期满前不续签合同,随后因疫情原因, 原劳动合同继续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疫情结束。由此可见,甲公司的上述行为并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王某主张A公司应自2024年5月1日起与其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而A公司明确表示,公司不愿意与王某建立无限期劳动关系。 自2024年4月5日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到2024年5月1日签订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间双方签订的每份合同均合法有效,如无证据证明存在违背双方意愿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协议,可以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连续签订两份或两份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双方都有续约意向。 目前,A公司已明确表示,在上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前无意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即使王某要求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也不符合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综上所述,王某主张A公司因未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应支付两倍工资差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时,已经详细解释了判决理由,这些理由是正确的,据此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合法加油站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