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继续增长,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 此外,鼎信科技因股权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引发了监管部门的质疑。
12月22日,同方鼎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鑫科技)披露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书(申报稿)。
本次IPO,鼎信科技计划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 预计将筹集资金 335亿元,将用于基于云架构的新一代智慧医疗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基于OD和区块链技术的国产化数字文件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基于微服务架构的企业数字中台软件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流动资金补充。
但对招股书的查询发现,鼎信科技的应收账款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 此外,鼎信科技因股权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引发了监管部门的质疑。 针对上述问题,Discovery.com 发采访函给鼎鑫科技要求澄清,但截至发稿前,公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应收账款持续增长,或面临债务偿还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鼎鑫科技自2024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和数智化转型升级解决方案。 如今,公司主要从事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服务。
2024年至2024年及2024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鼎鑫科技营业收入总额为586亿元,712亿元,763亿元和383亿元,其中2020-2024年同比增速分别为。 54% 和 717%;同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044亿元, 055亿元, 058亿元和019亿元,2020-2024年同比增速分别为。 61% 和 564%。
资料来源:招股书(鼎新科技)。
近年来,鼎鑫科技的业务和净利润稳步增长。 同时,其应收账款规模也在持续增长,鼎鑫科技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51亿元,324亿元,448 亿和 471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63% 和 12298%,占比较高的比例。
资料来源:招股书(鼎新科技)。
其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分别为。 69% 和 3090%,值得一提的是,鼎信科技的主要客户包括政企客户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包括IBM、中国移动、同方股份等。
对于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情况,鼎鑫科技在招股书中坦言,如果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不能完全排除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坏账的风险同时,应收账款已形成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大量占用,可能存在因应收账款增加而导致现金流不足的风险。
招股书显示,鼎信科技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6168万元,1345元34万元,-927660,000元和-444885万元,呈现持续下行趋势,2024年以来一直处于流出状态,与各期净利润水平相差甚远。
不仅如此,在应收账款和现金流不佳的情况下,鼎信科技的银行贷款规模也较高,报告期内短期贷款余额为9350笔000,000元,128亿元,175 亿和 25亿元。 对此,分析师表示,如果未来鼎信科技的经营状况或现金流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面临债务偿还风险。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股东关系遭质疑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鼎鑫科技股权结构为19持股43%,嘉融投资持股7家持股58%,恒石投资持股2056%,新和惠荣持股7家77%,涂勤华等12名股东持股11名92%,其他股东持股3274%。
资料来源:招股书(鼎新科技)。
需要指出的是,鼎鑫科技上述主要股东之间的关系也是非同寻常的。 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是同方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持有股东嘉融投资50%的股份,同方股份对嘉融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力。 恒石投资成立于2024年7月15日,在嘉融投资的推荐下,张琦和闫安琪决定通过恒石投资投资鼎新科技。 2024年11月,恒石投资引入新合伙人张琦、闫安琪,同时收购同方股份持有的同方鼎鑫27%股权。
也就是说,同方股份三大股东嘉融投资和恒石投资之间的关系很复杂,很有可能是各自持有对方的股份。
此外,新和汇荣与自然人股东涂勤华、李建军、郭兴兴、彭波、江伟、罗哲民、高永军、刘岩、刘秀军、雷超科、刘佳、吴迪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存在协同行动关系,共计19人69%的股份。
可以说,鼎鑫科技的股权结构处于“三足走”状态,一方为同方股份、嘉戎投资、恒石投资,一方为新和汇荣和12名自然人股东,其余股东暂无派系。 目前,鼎鑫科技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鼎鑫科技与同方股份也有定期的关联交易,其中同方股份为鼎鑫科技2024年第三大客户,交易金额为509444万元,占715%。
资料来源:招股书(鼎新科技)。
事实上,2024年,鼎鑫科技曾计划在北交所上市,但中间终止并不成功,今年又卷土重来。 在去年的IPO冲刺期,在第二轮询询函中,北交所对鼎信科技大股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质疑和质疑。
北交所要求鼎信科技逐一说明同方股份、嘉融投资、恒石投资等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实际控制或协同行动关系,是否存在股权、委托股权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明确“恒石投资并非专门为投资发行人设立”结论的准确性,以及公司与同一方股份之间关联交易的经营业绩是否存在任何调整。
记者罗雪峰、金融研究员滕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