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7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发展研究中心李建伟先生表示,“城乡经济发展首先要解决农村居民收入问题,从而缩小城乡差距。 此外,应尽快研究引入遗赠税,以减弱财富两极分化的趋势。 ”
此言一出,保险界不少同仁开始欢呼雀跃。
毕竟,在我们过去的认知中,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一直以“定向继承、避遗产税”为主要卖点,在高净值人士圈子里卖。
然而,我国长期没有实施遗产税和赠与税,因此“保险避税”一词在今天看来确实被夸大了。
因此,当有专家提出“尽快研究引入遗赠税”时,可以说保险业伙伴们的心中一定是欢欣鼓舞的,毕竟这个说了这么多年,等了这么多年的事情,终于有了落地的可能。
事实上,随着近20年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会更加注重效率而不是公平,因此中国的贫富差距确实越来越大。
数据**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上。
此外,疫情的影响已经消灭了一些中产阶级,这导致我国居民的贫富差距问题确实越来越严重。
因此,近年来,“共同富裕”成为我国发展的主基调,在党的二十大上,我们也把共同富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足以看出共同富裕的重要性。
但是,共同富裕的实现不仅取决于按劳进行一级分配,还取决于以税收为主导的二级分配,因此市场预期,高净值人士进行大规模财富传承和财富赠与时可以征收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将适时出台。
那么,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引入对保险业来说是一件好事吗?在我看来,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首先,参考已经实施遗产税的国家的税收安排,确实在一些国家,有机会通过大额人寿保险政策将财富传承的遗产税降低到一定数额。
其次,即使制度设计没有留下任何空间,在未来我国引入遗产税后,通过购买人寿保险保单来减免或规避遗产税,大额寿险保单由于“先纳税,后继承”的特点,仍有机会参与资产传承的筹划。
具体方法是估算遗产继承人继承资产需要缴纳的遗产税金额,并以此金额为保险金额,为遗产继承人购买终身寿险保单,从而保证在继承人去世时,遗产继承人可以立即获得一笔款项来缴纳遗产继承税。
从这个角度来看,遗赠税的引入,对于大型杠杆人寿保险的销售和推广,一定是更有利的。
但需要考虑的是,全球国际形势如此紧张,房地产行业也处于衰退之中,此时引入遗赠税是否会导致中国富人恐慌,产生一些不稳定的连锁反应?我认为这是很有可能的。
因此,期待一定数额的“遗赠税”是可以的,但不要期望过高,认为遗赠税将在未来几年内出台,否则很容易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