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回顾:订婚第4天,女生向男方举报,称女方收彩礼10万元,并在屋子里加了自己的名字。
在山西大同市一起“订婚案”中,被告人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男方亲属甄女士介绍,案因是5月初,男方和女方举行订婚宴,男方向女方支付了10万元的彩礼和一枚金戒指,并在订婚协议上按了手印,承诺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然而,在订婚的第四天,女方突然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并要求男方再付10万元作为彩礼。 由于该男子没有那么多钱,而且地契也不在手,双方发生了争吵。 该女子后来报警,说她被该男子**。 该男子被拘留并最终被起诉。 经调查,该案于8月移送杨高县法院,12月25日上午宣判一审判决。
据甄女士介绍,案件只持续了40多分钟,法院采纳了女方的陈述,判定男方有罪。 闫女士认为,法院过分依赖该女子的供词来定罪。 她指出,法院认为丈夫的认罪证明了他有罪,但丈夫只是回答说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并没有直接承认**的罪行。 丈夫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该男子指定的两名辩护律师在宣判时并不在场。 甄女士透露,律师早已知悉此事,并提出了26条意见,但法院未采信。 由于法院突然宣判,律师未能赶到现场。
该判决也是甄女士时隔203天第一次见到儿子。 她说,儿子这段时间瘦了很多,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迹。 甄女士坚称,儿子确实与该女子订了婚约,并支付了10万元的彩礼,但进入婚房后,并没有实施**行为。
根据甄女士与律师的沟通,事发当天,儿子和女孩在婚房发生性关系,之后女孩洗了个澡。 儿子告诉女孩,他不同意加上名字,也不同意多付彩礼,女孩生气了。
尹庆利律师证实,本案他一共提交了26份申请书和撤回意见书,共计3万多字。 但是,这些意见未获采纳。
这起“订婚案”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有必要仔细考虑并权衡各方的立场。 一方面,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向女方支付了10万元的彩礼,表明了对婚姻的诚意。 然而,女方在订婚后突然要求男方加上自己的名字并额外支付彩礼,这可能引发了双方的纠纷和纠纷。 另一方面,女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男子**,这是一起涉及人身安全的案件,应引起重视。
在这种情况下,应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以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在我看来,夫妻之间的纠纷应该通过谈判和调解来解决,而不是通过刑事司法。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寻求法律意见,并努力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此外,此案也需要引起社会对婚姻及其相关习俗的关注和反思。 订婚、彩礼、名字等传统习俗可能隐藏着不平等和经济压力。 社会要努力弘扬平等婚姻观念,加强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减少同类纠纷和矛盾的发生。
总之,这起“订婚案”不仅仅是一个案例,也引发了人们对婚姻观念、传统习俗和法律保护的思考。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既要确保公平、平等,同时要努力推动社会法治的进步和婚姻观念的更新。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美好的社会,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