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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汇报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 报告提到,一些市辖区审议协调机构发布通知,对涉案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限制涉案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
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发现,有关限制涉案人员近亲属权利的通知,违反了自身犯罪责任原则,不符合宪法第二章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 不符合国家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
自我负责是现代文明社会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 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出台的相应政策都涉及“联坐”,从家长违反交通规则、坐中小学生到“一人涉诈,全家遭殃”不等。 最近今年5月,一些地方出台了对诈骗骨干人员的惩戒措施,暂停其配偶、父母、子女享受大病保险补贴政策和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政策,“严格审查子女入学资格,不得全部上城学校”。
由于许多人深受电汇诈骗的影响,这些措施出台后,许多人认为自己“罪有应得”。 殊不知,这样的政策违背了法治下现代社会的基本常识和底线,也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即使是罪犯也应该受到基本权利的保护,例如在他们出狱后为他们提供基本就业、教育、医疗和其他保障。 这是使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走上正确道路的必要扶持措施。
没有理由剥夺罪犯的家属、亲属的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权利。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的诈骗对象,并没有被判定为罪犯,甚至没有被判定为犯罪嫌疑人。
此次,全国人工委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有助于及时纠正一些地方的过度政策,既维护和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又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促使有关部门认真践行依法行政理念,优化社会治理水平。
作者:石洪举(法官)。
编辑:徐秋英.
校对傅春书.